就好像是出於無形的手的某種巧合,一些現任和前任政府首腦或多或少同時因他們的不當行為而被拖入司法體系,其嚴重程度更是史無前例。
俄羅斯總統普京成為第一位被國際刑事法院指控犯有戰爭罪的大國在任領導人。國際刑事法院對普京發出逮捕令,指控他應對在烏克蘭犯下的戰爭罪行負責。逮捕令意味著,如果普京前往任何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包括加拿大,他可能會被逮捕並送往海牙法院受審。
美國前總統特朗普面臨34項一級偽造商業記錄的重罪指控。這些指控都與他的律師科恩在2016年大選前向成人電影明星支付13萬美元的封口費有關,目的是阻止她談論她在2007年與特朗普有染的指控。儘管偽造記錄通常被視為較輕的罪,但特朗普被指控犯有重罪。這表示他有可能被判入獄。
英國前首相約翰遜現在正接受國會委員會的調查,調查他是否向國會撒謊。事源是他當時在新冠肺炎最嚴格的封鎖規則中,參與唐寧街首相官邸派對,可能看起來相對微不足道,但向國會撒謊卻是非常嚴重:約翰遜可能會因此而被開除議員資格。
我們的總理杜魯多不止一次被判定違反道德規範。前幾次──SNC-Lavalin事件、WE Charity事件、Aga Khan事件,他和他的多位內閣成員,都有同樣缺失,還有什麼嗎?這些人缺乏道德,讓道德專員要為特魯多的整個內閣制定道德教學。
我們真的不知道我們的民主制度發生了什麼,包括外國干涉我們的選舉。最新證實的消息告訴我們,總理和他的內閣成員在過去幾年裡多次收到安全機構有關的簡報。我們仍然不知道他做了什麼來對抗這些干擾──卻只知道所有洩露的信息都指向他和他的政黨是受益者。
所有這些領導人都來自民主國家。我們能說民主行不通嗎?自亞里士多德時代以來,政治哲學家普遍堅持認為,任何實際的政治制度都不可能在最大程度上達到其相應理想的所有特徵。因此,儘管許多現實的制度足以實現相對較高水平的民主,但它們幾乎肯定不足以實現完美或理想的民主。民主是一種普遍公認之理想,提供保護和有效實現人權和自由的環境。
民主的先決條件是,相信公民能夠並願意承擔所當負的政治責任:認識政府及社會面對的問題,作好準備並參與解決問題。在現今民主社會裡,有多少具備這樣理想的公民呢?社會應怎樣發展才能夠培養這樣的公民呢?當人民,甚至議政代表們只是跟著網上流傳資訊,或寧可不假思索接受群眾或黨的領導,民主就無法實現。
世界上所有人都虧欠了神,都不能達到神聖潔的標準。但我們不要忘記人是按神的形象被造的,有祂的尊貴和榮耀。神給人的責任是管理大地,包括了人的事和自然界的事。
當越來越多公民選擇一些只會博得比對手多人支持的代理人來管治,社會秩序自然會越來越混亂,惡事亦不斷增加。
民主的可能和可取是因為人民還可以發現那些代理人的不是,把他們趕下台,甚至把他們繩之於法。聖經告訴我們,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就算是神重用的人如摩西或大衛,他們所犯的過錯仍不免記在聖經裡。由於眾人都犯了罪,所以在民主制度下,需要有監察,有覆核;人民可以選擇,政權可以輪替。
撰文:梁英年博士,時事評論員、溫哥華「週一祥談」電視節目主持,曾長期任職聯邦政府部長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