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蒙恩得福的要訣(下)

續上期《真理報》2022年11月刊 第346期

三、子女與父母

  聖經以「孝」為十誡之一,十誡可分兩組,頭四誡為一組,講神與人的關係,後六誡為另一組,講人與人的關係,而「孝敬父母」在後一組中排第一。這誡命很獨特,是唯一帶有神應許的誡命。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二十 12 )

  有人以為這誡命的應許是個人的。這樣理解自有它的理由,特別是在古代,父母的人生經驗豐富,包括危險災禍,若子女聽從父母,當可避免,生命「得以長久」。這也是中國人所說,「家中有一老,猶如有一寶」的意思吧。

  但若將這誡命局限於個人,那就會有兩個不協調的問題出現。第一,孝子不都是長壽,那麼神對孝子的應許落空了。第二,「所賜的地」指什麼?肯定不會指國家的疆土,是指房屋嗎?有點牽強,就算是,也解決不了問題,因為不是所有孝子都有房子的。

  若將這誡命理解為神對國家民族的應許,似乎更適合。神應許以色列人,若整個民族都行孝,神就應許他們在祂所賜的地上年長日久。聖經沒有正面解釋為什麼行孝能使國家得福年長日久,但卻有反面指出不孝是導致時勢艱難的原因之一。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艱難)的日子來到,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提摩太後書三 1-3 )

  而中國聖賢卻在正面觀察到行孝使國家民族年長日久的原因。

  「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論語.學而)行者能使人奉公守法,不犯上作亂。

  「事親,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孝經.紀孝行)(「醜」是「疇」的假借,即「同類」「相等」的意思,陳耀南釋。)行孝能幫助人建立良好和諧的人際關係。

  「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孟子.離婁上)行孝帶給天下和睦安寧。

  中國極重孝道,君主以孝治國,教育以孝為本,家庭以孝為重,百行以孝為先。五千年歷史的中華民族,都存著極度濃厚孝的觀念,中國國祚綿延五千年,是否與行孝有關?倘若神應許以色列民族行孝能使民族年長日久,相信祂也會將福氣給予其他行孝的民族,使它年長日久。

  行孝能使國家民族年長日久,這就不難理解聖經對不孝子的刑罰。現代人看為過於嚴厲而古代以色列人看為理所當然了。「打父母必要把他治死…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記廿一 15, 17)

  這是有關國家民族興亡的大事,除去禍國殃民的禍端是理所當然的。而現代人從極端個人主義的立場去看,自然是難以理解不能接受了。

  我們不必復甦對逆子的處罰,但處罰背後的原因卻要謹記,不行孝會帶來國家民族的覆亡。我們在這末世的艱難時刻,要重新看重神所看重的,自己要孝敬父母,亦教導子女孝敬父母。

不是結論的結論

  家庭是神建立的,是祂美善的安排,藉此使人得福祉,因此我們不會因人的敗壞導致家庭失序帶給傷害痛苦而摒棄家庭,我們要肯定它,建立它。

  但要建立合神心意的家庭,步履維艱,一方面它要面對撒旦五花八門的歪論,及光怪陸離的運動的衝擊;另一方面,又要面對兩個內在的困難,一是家人未信主的困難,如果丈夫未信主,妻子要建立合神心意的家庭,將必困難重重。若父母都未信,子女要建立,那就難上加難了。另一個困難是,就算全家都信主,內在的資源有限(錢財、智慧、聖經真理、屬靈的量度等),難以應付紛至沓來的挑戰或需要(靈性、衝突、意外、失業、病患、壓力等)。

  若任由個別家庭去抵擋撒旦的滾滾洪流,後果不堪設想,所以教會(神的家)必須幫助家庭,目前想到的有兩點:

 1. 幫助信徒帶領家人信主,或提供機會讓信徒可帶領家人信主。
 2. 使用教會豐富的資源輔助資源匱乏的家庭。
(全文完)

撰文:黃以誠牧師(曾任大溫教牧同工會主席及溫哥華華人浸信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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