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毒品合法化再思

前言:卑詩省毒品合法化
  加拿大聯邦政府在2022年5月31日宣佈,從明年開始,在卑詩省擁有少量海洛因、可卡因等「硬毒品」的人,不算犯罪。該政策將試用3年。此舉將給加拿大毒品政策、社會對毒品的道德底線、警察執法、家庭教導等皆帶來巨大轉變。此政策在卑詩省,從2023年1月31日至2026年1月31日,18歲及以上的加拿大人將能夠合法擁有多達2.5克(2.5 grams)的鴉片類藥物、可卡因、冰毒(methamphetamine)和搖頭丸(MDMA)。如果個人持有2.5克個人使用,將不會被逮捕或指控,或被要求戒毒,這些毒品也不會被沒收。這是北美首創的毒品控制法律,是由卑詩省新民主黨政府先提出,聯邦自由黨政府同意後推出的。

政府看法:
  省政府表示,在過去七年,大溫因吸食過量毒品而死亡的人數一直激增。2021年有2,224名過量死亡個案(平均每天六宗),自2016年以來,個案積累超過了9,400例,且每年不斷上升。看到吸毒問題無法卜人遏止,政府便進一步用「毒品合法化」來應付。卑詩省首席衛生官邦妮‧亨利(Bonnie Henry)說,該免罪政策可以挽救生命。如何挽救生命呢?原來她是指「通過消除人們因使用毒品產生的恐懼和羞愧感,我們將能打破阻礙人們獲得減低傷害服務及治療的障礙。」

  把恐懼和羞愧感作為合法化理據完全是否有臨床判斷呢?還是想像的概念呢?在實際經驗中,因過量致死的個案,有些是用者因為不知藥性極劇烈(芬太尼的藥力比海洛因高五十倍),自己身體未能負荷以至死亡,也有不少是在情緒激動下(如長期劇痛難忍,長期精神/財務/家庭關係壓力難再承受,活在貧窮無關愛,對生命已無意義無盼望,加上在爭吵中,被委屈、被騙、被凌辱等),沒有家人朋友可以協助傾訴,遇上毒品隨手可得,在情緒極不穩定下,可能是一念之間,吸毒過量致死,已漸為普遍。筆者亦有位從事協助戒毒的朋友,去年因情緒突然失控,意外地過量吸毒而身亡!完全不是因恐懼和羞愧感所導致。

  對於長期使用毒品的人,該去處罰使其不敢再接觸?還是提供治療及改造他們?還是把他們的吸毒行為變成不算犯罪?此「毒品合法化」其實就是妥協,沒有長遠眼光,非根治之道,是對毒品問題解決不了而作的妥協。政府沒有真正對症下藥,向導致吸毒問題的遠因近因去分別處理,只強調不要讓「使用毒品的人怕被捕,擔心犯法受刑,感到羞愧感,結果引來過量吸毒死亡。」

  過去多年來只強調「減少傷害」政策,多方提供支援給吸毒者,結果是引來更多人使用,用得更多,以致更多人過量服用而死亡。政府的方向是提供方便及安全措施,使用者不用擔心被捕而出意外。這是頭痛醫頭的最佳例子,因為容易短期內見效,減少過量死亡個案,但長遠上有減少吸毒者數量嗎?有協助吸毒者重建新生不再受毒癮纏繞嗎?

  其實政府可以做的長遠改善方法很多,例如擴充戒毒中心床位,加強治療及康復宿位,使更多人可以重建身體及心理健康,輔以資助職業技能訓練,社會企業機構、中途宿舍或資助房屋使可安居,再提倡社區義工活動建立社交活動,使有心戒毒的人可以有機會重新踏上康復之路。這個整全構思可以全社會總動員,減除烙印效果,鼓勵全民互助接納。重點是減少人進入吸毒行列,全力協助願意戒毒人士,而對於那些未能短期內戒毒者容許以「減低傷害」原則(Harm Reduction)過渡。對社會而言,毒品仍然是毒品!這是道德底線。

支持的聲音:
  左派人士對此決定表示歡迎,但認為政府做的還不夠,因為不是在全國實施該政策。愛滋病(HIV)法律網絡發聲明說:「令人失望的是,按5月31日宣佈的模式,非刑事化並不能保護所有吸毒者免受刑事定罪的傷害。」艾滋病法律網絡的聲明說得很清楚:「我們支持進步,但我們的夢想更大,我們希望所有人都完全合法(擁有毒品)。」

  新民主黨國會議員戈德‧約翰斯(Gord Johns)為此在國會提出了一個私人法案,要求將卑詩省的毒品免罪政策擴大至全國範圍。不過,該提案6月1日在國會被否決了。

  新民主黨領袖駔勉誠(Jagmeet Singh)表示,只在卑詩省實施該政策,將造成大多數加拿大人持有少量毒品時面臨刑事起訴,但在卑詩省這樣做就沒問題。所以,這應該是一個全國性的政策。

總理杜魯多的解釋是,他支持新民主黨法案的精神,但實施的方法行不通,因為涉及的健康政策屬於省的管轄範圍。換言之,若是省府同意,他也同意!

  聯邦心理健康和成癮部部長貝內特6月1日表示,雖然擴大該免罪政策的適用範圍是政府的目標,但聯邦必須與地方政府合作才能做到這一點。

  全國上中層政府大部分都似乎支持或接受「合法化」,將要迎接「毒品城市」的誕生!

不同的聲音:
  卑詩省的保守黨國會議員布拉德‧維斯(Brad Vis)說,他支持從刑事定罪轉向基於健康的方法,但前提是,這種改變須帶有「必要的治療和政策,讓人們重獲他們需要的心理和身體健康」。保守黨表示,他們支持對一些癮君子採用康復幫助,而不是刑事處罰,但仍需打擊販毒者。他們較為強調提供治療和康復服務,這是實質的協助,使人離開毒圈,重返正軌。

  另一方面,卑詩省的鄰居、亞伯塔省省長康尼(Jason Kenney)對此決定表示擔憂,該決定是一個「走下山坡」做法,對於打擊非法毒品,以及幫助那些癮君子復原,將起到相反的作用。「作為鄰省,亞省政府對宣佈此非罪化感到震驚,我們將密切關注相關情況。」他說,「我想以最強烈的措辭,向加拿大政府和卑詩省政府聲明,如果他們的行為對亞省人民造成損害,亞省將盡其所能來應對。」

  多倫多時事評論員馮志強表示,政府此舉有原則問題。擁有毒品是刑事犯罪行為,因為毒品危害社會。政府沒能力消滅毒品,就讓擁有少量毒品非罪化。對毒品犯罪現象採取妥協性的綏靖政策(姑息容忍),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長遠來說,給社會帶來的損害可能是無法估量的,因為這涉及到社會根本價值觀念的問題。

  自由派的人士都在衝擊這些紅線,說是為了自由。從大麻非罪化,到現在的持有少量「硬毒品」非罪化,都是「一脈相承的價值線」。他們強調人有選擇的自由。但是,選擇的自由是有界限的。神給了人選擇的自由,而你怎麼去使用這自由,就是理念的問題。

意識形態之爭
  政府通過法律將擁有少量毒品定為不算犯法,這不單是人類道德的規範,亦可能會影響到家庭教育。中國人對家庭教育有「嚴是愛,鬆是害」的說法。《三字經》寫道:「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加拿大是法治國家,如果法律允許個人擁有少量海洛因、可卡因等「硬毒品」,可能就會給家長教育孩子帶來困難,例如出現以下對話:「政府容許,為何家庭不容許?」,「不是犯法,為何阻止?」,「你自己不服食,為何不可讓我服食?」「毒品合法化」正好反映出「法律允許的,不一定符合道德。」。當家庭成員在法律保護下走入歧途時,家長就面對難題。政府是帶頭破壞道德底線,支持的議員官員是推波助瀾,不出聲反對的人是變相支持!

  政府將毒品合法化時,並沒有考慮這類做法的正當性和道德性,更多的是考慮眼前如何維持秩序,減少麻煩,節省政府資源,而不是從人類長遠的文明、價值觀念的穩定方面考慮。但是,道德是穩定社會,使社會向前發展的基石。

  我們要問:政府制定政策的社會責任何在?各級議員的道德底線如何考慮?市民可有為公義發出聲音?誰會為未來三十年、五十年,甚至一百年後的加拿大下一代的長遠發展定下藍圖方向?還是為了來年競選爭取選票而派發美麗謊言?

  毒品禍害,已有歷史可見,「鴉煙流毒,為中國三千年未有之禍。」十九世紀初英國藉以鴉片大量輸入,使中國每年白銀外流達600萬両,中國國庫空虛。鴉片輸入嚴重敗壞了社會風尚,摧殘了人民的身心健康。煙毒氾濫不僅給中國人在精神上、肉體上帶來損害,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生產力,造成東南沿海地區的工商業蕭條和衰落。昔日鴉片煙,今日海洛因、芬太尼,化學上屬同一物類。海洛因容易上癮,戒斷困難,影響身體衰弱,破壞家人關係,社會失去生產力。前車可鑑,政府官員及政客議員要從歷史學習,不容短視為己利益而漠視社會責任。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以弗所書五8-11)

撰文:秋霖
社會心,秋霖(溫哥華資深戒毒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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