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香港有一首極受歡迎的粵語歌曲叫作「陀飛輪」。此曲之所以極為流行,可能是由於與人(尤其是香港人)產生了強烈的共鳴之故。其中的歌詞「人值得命中減少幾秒多買一隻錶」及「為何用到盡了至知哪樣緊要」,讓勞碌營役的香港人提供了罕有的生命反思機會,希望避免浪費生命而產生遺憾。
生命應如何定義,無論在生物學或哲學上仍然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具新陳代謝的能力、繁衍後代的能力,或不斷演進以更適應環境的能力。可是,人對生命意義的追求,則比任何生物都更複雜。人豈會因為能作新陳代謝,就因此感到生命的滿足呢!人對生命意義的追求,非常受到社會文化所影響(甚至干擾)。封建社會的人生意義觀念,與後現代社會的人生意義觀念是截然不同的。當然,個人的性格與嚮往,亦大大影響著其對生命意義的追求。有人會追求一生平凡安逸,有人則追求翻雲覆雨。生命意義究竟有沒有客觀的標準呢?
要探求生命意義的客觀標準,就需要從生命的特質作為出發點:首先,生命的第一特徵是「有限」。相信沒有人會否認,每個生命都會有完結的一天。「Life is short」是時下追求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原因。可是,生命的有限性所帶出的意義並非享樂,而是為今生之後作好準備。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的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就是說明人只可在今生今世為死後的狀況作準備。當死亡來臨後,就沒有作準備的機會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信耶穌基督為主,就是生命的最佳準備了。
生命的第二個特徵,是過程。生命是一個必須順著時間而行的過程。方向只有向前,不能向後也不能停留。既然是過程,就不能只把生命意義放在終點上,而忘記了過程的重要性。或者可以說過程比終點更重要。這就是陀飛輪的信息,勿為了追求終點而在過程中迷失。聖經同樣亦非常重視人生過程如何走。保羅說:「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立比書一20)保羅所重視的,是生命過程中如何將基督耶穌顯大,讓人看見主耶穌的慈愛救贖。所以,生命意義的重點不只在於what(得到甚麼),而更在乎how(如何活)。
生命的第三個特徵,是「被賦予」。沒有人可以為自己決定何時誕生或生於哪裡。每個人的生命都不是自己賺取得來,而是被創造而有的。既然生命是被賦予和被創造的,那生命意義的客觀標準,則需要向生命的創造主尋問。神是天地宇宙的創造主,祂亦在聖經中明確地說明了被造的人類應有著怎樣的生命意義。申命記第六章有一句耳熟能詳的經文,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當中的「性」並非指性情或性格。這字在創世記第一章20節第一次出現時,是解作生命。換言之,作為受造之物,我們最理所當然的生命意義,就是盡我們的性命去愛神。
人生命的「有限」、「過程」、與「被賦予」,都指明人生命的脆弱和渺小。但這脆弱兼渺小的生命,卻在母腹中蒙神庇佑(詩篇一三九13),甚至連頭髮也被數過(馬太福音十30)。正因為神對世人的愛,人的生命才能得著意義。所以,人生意義是不能在神以外尋找的。盼望每一位都願意認識並跟隨主耶穌基督,免得最後會感慨「為何用到盡了至知哪樣緊要」!
撰文:黃心朗牧師,溫哥華華人浸信會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