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落在強盜手中的人?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路加福音十36)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呢?」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怎麼念的呢?」他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想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路加福音十25-29)

  耶穌回答:「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得半死,撇下他一個人就走了。正好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旁邊走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裡,看見他,也照樣從旁邊走過去了。只有一個撒瑪利亞人,旅行來到他那裡,看見了,就動了憐憫的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客店裡照顧他。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幣交給店主,說:『請你照顧他,額外的開支,我回來的時候必還給你。』你想,這三個人,誰是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呢?」他說:「是那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作吧。」(路加福音十30-37)

  這是耶穌所說的一個很為人熟知的比喻,大多數聖經都用「好撒瑪利亞人」來作為一個小標題。強調律法的基本是愛神和愛鄰舍,要有憐憫心,律法的精神才能實現。這個比喻指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雖然口口聲聲說遵守律法,但卻完全沒有做到;反而猶太人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真正實踐了這個律法。愛鄰舍就是幫助一切有需要的人,這樣的教導極其正確。

  然而耶穌說這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是對前面那位律法師的問題「誰是我的鄰舍?」所做的回應。耶穌在故事結尾這樣的反問「誰是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明顯可見,這兩個問題間是有很強的關聯性的。然而律法師在這個追問之前,他真正問的是「永生」的問題,所以按照邏輯推理,耶穌本質上是繼續回答那個原始問題「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那麼耶穌藉著這句反問,到底想讓律法師思考什麼問題呢?

  感謝神,就在一位姐妹傳來的一篇主日信息中,讓我得到了啟發,真是欣喜萬分。根據那位王牧師解釋,耶穌最後的那個問句,其實是在問律法師,知道自己「我是誰」嗎?或曾想過「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是誰」?律法師心高氣傲,絕不可能承認(或認識)自己就是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惟有當人自知是落在強盜手中,被打個半死,全身傷痕累累,一無所有,一無所是,一無所能時,他才能真正感激那位拯救他的人。

  人的本性都是揚長避短,不喜歡談論自己的短處。然而基督信仰的弔詭是:只有承認並接納自己的軟弱、脆弱,擁抱自己生命的破碎,才有可能願意讓神動工,接受耶穌的拯救。那個律法師否認自己的軟弱,看不清自己就是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他什麼也不能做,他只能等待被救援。他又豈能明白耶穌是透過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在向他傳福音呢!這就是那位牧師所傳講的「認識福音=認識自己」的因果關係。

  基督徒都熟知「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也就是「信耶穌、得永生」;而不是做什麼,得永生。耶穌誕生前後,猶太人正處在羅馬統治、對舊約律法極其熱心的時代,他們都切盼、等候彌賽亞的降臨,拯救並復興以色列民族。雖然耶穌在他出來傳道的那段時期,行了很多神蹟,也清楚表達了他就是永生神的兒子,但那些自以為有高貴身分的猶太人,卻高傲自大,不承認耶穌就是彌賽亞,更抗拒不接受耶穌帶來的救贖福音。只因為他們不認識自己也是個充滿罪污的人,無法自救;他們也不認識耶穌。「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12)

  所以,唯有我們認識自己,知道我們就像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一樣,滿是傷痕、污穢,即使旁邊有個傷患,我也救不了他,救不了自己,我們都是迫切需要被拯救的人。認清自己的悲慘景況,才能真心尋求救主。當我們還認不清自己的慘況時,總以為自己滿有知識、能力,是強者、有為者,可以助人、愛人,結果就像瞎子領瞎子,一起跌進了溝。唯有認識自己的軟弱無能,並認識耶穌就是彌賽亞(基督),相信除祂以外,別無拯救。故「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十七3)彼得回應耶穌「你有永生之道,我還跟從誰呢?」

親愛的阿爸天父:
  我們讚美祢,祢本為大,唯有祢是真神、活神、永遠的王。主耶穌,我感謝祢,祢是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凡靠著祢進到神面前的人,祢都能拯救到底,祢是長遠活著為我們祈求。我相信當我的軟弱、缺陷及短處,不能再成就祢的榮耀,也不再使我與別人得益處時,祢的恩典仍然夠我用,因祢的能力是在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故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我這樣讚美、感謝、禱告是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撰文:恩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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