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被遺忘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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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聽見一些基督徒說類似的話:「你看上帝很祝福他(某人),讓他事業很成功……辦事很順利……兒女很傑出……身體很健康……」無疑,健康、財富、長壽、遇到好機會、成功、快樂、順利、家庭美滿等,都是人眼裡的「福氣」。但基督徒也一樣嗎?聖經(尤其是舊約)的確常以這些外在條件來描述神的賜福(如申命記十一8-17;約伯記四十二12-17等),然而不可輕忽的是,這些福氣卻建基在「敬畏神」的基礎上。

  基督徒相信,神是萬物和人類的創造主。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又將所造的萬物賜給人享用。這一方面是滿足人在地上的需要、享受神的祝福,另一方面,更是要人在嚐到這些好處之後,能以感恩、敬拜來回應神。不但如此,神為萬物訂立了規律,人若要能真正享受其中,就必須以遵照這規律為前提(創世記二16-17)。這是宇宙被罪破壞之前的原樣,也是最完美幸福的狀態。犯罪之後,人無法找到真幸福的原因,在於人神關係的破裂,以及在人身上,神的形象被破壞。


  因此,在墮落之後的現今,從聖經觀點看,所謂「福」,必須包含兩個特點。首先,它必須能引導人歸向神。神會將今世的各種福氣賜予人,但它們對人而言是不是真福氣,取決於它所帶來的結果。今世的祝福若不能使人更敬畏神、向祂感恩,那它只不過是短暫而表面的利益。要是這些福氣還進一步使人遠離神,那它更可視為一種咒詛,因為離了神,我們就什麼也不是。真正的福氣不是滿足人因墮落而變得貪得無厭的慾望,而是使人能在一切的環境(無論是順境或逆境)中因神而滿足。

  其次,真福氣必須能使人恢復神的形象。神是聖潔、公義、信實、慈愛、智慧、榮耀的,人既按照祂的形象受造,就必然擁有、且能彰顯相同的特質。自從這個形象被破壞以後,能恢復這榮美形象就是最大的福。這不是人憑自己所能做到的,但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和祂的復活,我們便能夠成為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五17)。神的恩典是一個必有的起點,卻不是要取代或否定人該盡的努力,而是使一切人類的努力變得可能(聖經也教導我們「要穿上」新人,以弗所書四23-24)。成為新造的人之後,神的工作從未停止,其目的就是要把我們塑造成為一個能更準確、更全面地反映祂形象的人。真福氣不是得到我們所想要的,而是成為我們該是的人,因為我們的不幸福,正是因為我們失去了原有的榮美樣式。

  基於上述這兩點,世上的「福」是什麼,就值得再思了!如果「好事」能達到這兩個目的,它們固然是福,反之則為禍。同樣的,就算人在地上遭遇了「壞事」,如果它們因此而作出了正確的回應──更敬畏神、生命更彰顯神,那麼,它們也可被視為另類的福氣。這讓人想起舊約中的雅各,他在亞博渡口與神摔跤過程中傷了大腿窩,甚至終身殘疾,但實際上那是他得到祝福所留下的記號(創世記三十二24-32)!

  總言之,今世的遭遇是禍是福,其關鍵在於人所作出的回應。常話說:「苦難是化妝的祝福。」沒錯,但同樣的,祝福也可以是化妝的苦難!現實中,很多人就是因為夠健康、夠有錢、夠幸運、夠成功而遠離神的。他們要不在有生之年覺悟這一點並回轉,難免落入永恆的災禍中。

  你願意讓今生的遭遇成為真正的祝福嗎?原來,那不是由你不能控制的遭遇所決定的,而是你自己就能決定的。

圖/文:蔡頌輝牧師

作者簡介
蔡頌輝牧師,著名網路漫畫家。先後畢業於新加坡神學院及中華福音神學院(神學碩士/新約),曾任神學院講師,目前為「歐洲校園事工」宣教士,在德國東部德累斯頓從事學生與學者的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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