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的魅力
人在社會中生活,需要錢財是不爭的事實,錢財實在代表著生存資源。又因人人都有求生的慾望,對財富的追求便產生了巨大動力,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句話解釋了人類的動物本能,只不過跟一般動物有著不一樣的表達形式。雀鳥需要尋找用以維持生命的糧食,而人則要求在經濟社會裡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間。在以金錢為交易平台的環境下,要有獲取各樣資源的能力。不但確保衣食無憂,而且對其他生活所需也能得到滿足。故此,對錢財的獲取和累積便為理所當然,通過金錢便可隨己意交換不同東西。
然而,人又是萬物之靈,不會止於生存的基本滿足,那具有上帝形象的超越,催逼著人們為自己的存在尋找意義。問我為何存在於世界裡?我的存在又跟別人有甚麼不同?為了尋求超越,我該如何在同儕中高人一等?雖然財富並非唯一的追求,但對不少人而言卻有著一定的誘惑。通過致富便能在社會裡「隨己意」做大事,調配各樣物質與人力資源,甚至想像能呼風喚雨。論及財利的魅力,耶穌以瑪門與上帝對舉:「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馬太福音十六24)財富不但給予生活的安全感,從錢權可交易的角度看,財富更是權力的象徵,在有限的人生似乎能給自己一個歷史性的身份定位,即便這可能只是個隨時會改變的幻象。因為當構成致富的條件不復存在,便得面對冷酷的現實(有古今紅頂商人的命運為鑒)。
知足定能常樂
既然錢財不能帶給人真正的滿足,但卻又是生活必需,我們該有何種態度呢?聖經一貫原則是知足常樂,「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提摩太前書六7),懂得錢財的物質性相對價值便是至關重要。聖經從未否定財物本身,因為都是上帝通過創造而賜給人的禮物,其本意是讓我們快樂地享用,不只為了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也鼓勵人以智慧去管理手下的資源,包括通過合理投資而產生財富,這是《箴言》卅一章才德婦人的本領,使家中各項生活需要有穩定供應,更成為丈夫能在社會中得到好名譽的經濟後盾(11-12、23節)。
不過聖經的確提醒我們要避免偶像化,把可以得來也可能失去的東西看成絕對。所謂偶像就是把有限的事物當作絕對可依靠的上帝看待,並以全人投入委身於其中,然而委身背後的終極動機卻又是為了自身利益。人雖嘗試利用偶像來成全自我,但將會發現最終被偶像所代表的慾望所控制,更有甚者被操弄慾望背後的邪靈所掌握。以知足的心面對財富卻要求「信心」,相信在財富之外還有上帝作為最終的靠山就像小孩子在父母的眷顧下,不但不愁日用飲食,且能快樂享用家中各樣資源,因為相信自己活在愛裡。
上帝還是瑪門?事實上人類心靈有個無限空間,當不以上帝為愛的對象時,我們便會把純潔的愛扭曲,化為對有限事物產生過猶不及的慾望,財富也將變成轄制人心的瑪門。從更廣的社會生活看,也只有當人不把錢財偶像化,在不以擁有一切才獲得滿足的心態下,愛人如己才可能真實。跟有需要的人分享自己的所有,預設了他人與自我同等,我有的生存權利別人也該享有,不該因其所處之環境因素而被否定掉,發自人心之愛而非出於政府權力的脅迫,才會真正讓較公平的社會得以產生。舊約路得的故事說明了在敬愛上主的信仰前提下,人便能對生活資源採取非絕對化的態度、樂於分享,《路得記》堪稱為聖經實踐仁愛生活的典範。
撰文:李錦綸,加神溫哥華教務長
財富豈能樂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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