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於信以至於信

一、信不只是概念
  人信主後偶爾會想到得救的確據,尤其當遇到信仰上重大的挫折,或在過犯中未能自拔,甚至懷疑自己是否真的相信。這些並非新事,教會從開始就面對著人離開信仰的可能,問題是:如果救恩是實在的,又有主保守的應許,人為何還會離開?在一般人的觀念中,所謂信可能只停留在概念層次,所謂「信上帝」就是理智上承認祂的存在,這固然是重要的第一步,但光是理智的承認並不足以構成真的相信。《希伯來書》提到舊約聖徒的見證時表明:「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希伯來書十一6)這裡說明「信」的兩個層次,第一是承認上帝存在的事實,第二是以上帝為對象建立生命的關係。

  只有第一步而缺乏第二步是不完整的,正如耶穌在撒種比喻中所講的第二種狀況,種子落在土淺的石頭地上(馬太福音十三5-6, 20-21),雖然發芽但無法生長,原因是石頭地沒有讓生命生長所需的空間,當遇上難處便會離開。只有概念上的認同而無心開放自我的信是不實在的。撒種比喻還有棘手的第三種情況,就是落在荊棘中的種子,雖然可以與荊棘並長,但是無法結出果實,表達了信心被世俗事所纏繞而不能發出信仰生命的本質,從生命成長看這算是失敗的案例,因為沒有達成生命的果效。假如把所結的果實與人在世上建造的工程兩個比喻對照,也許便能對應著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所提的,當「草木、禾稭」般的工程在試驗中被燒毀,那人就像從火中經過僅僅得救(哥林多前書三15),相信沒有人希望會落在如此地步。

二、本於信以至於信
  撒種比喻的第四種情況卻是農人所樂見的,一粒種子能結出多倍數的果子,雖然從低產量的三十倍到高產量的一百倍各有差異,但是就「好土」所寓意的心靈狀態而言都有共通點:「就是人聽道明白了,後來結(果)實。」(馬太福音十三23)表明了有回應,而且是積極、正面的回應,是上文那種「信上帝賞賜」的態度。這樣的信是有始有終的委身,《羅馬書》一章用了精闢的一句,形容福音改變生命的能力得以發揮的原因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馬書一17)保羅原文意思是指從信心而出,又歸回以信心完成為終點的人生。他否定信心一次過便完事,好像只需一次決志買了天堂門票,以後還是回到我行我素的過去。他所肯定的是全人投入的「信靠」上帝並「順從」祂的話的生活。

  我們信上帝是通過信基督並祂為我們預備的救贖,因著信心的投入與被主所接納,我們與基督連成一個生命共同體,能分享祂的「權利、義務」;既因基督是上帝獨生子,也因著信基督而能享有成為上帝兒女的權利(約翰福音一12),又由於基督無罪的代贖所獻上的挽回祭,藉著這信而使罪得赦免(羅馬書三24-25)。若以婚姻關係作比喻說明信基督的意思,就如夫妻兩人在彼此以信任委身於對方而形成一個生命共同體,從互不相識到進入共同生命關聯是透過立約,而「約」之得以生效則取決於信的真誠度,真誠度反映在給予對方的開放程度,能讓對方進入自己生命的多少而定。婚姻既然也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就不是一天決定投入便完事,乃是一生之久在生活細節上的彼此委身,形成一個實際的生命共同體。其實婚姻的比喻更適用於教會作為屬基督的群體,保羅以「極大的奧秘」來形容(以弗所書五31-32),約翰在《啟示錄》也以羔羊的新婦稱呼教會,表達教會與基督的永恆生命關聯(啟示錄十九6-8),所有屬基督的人便成了教會中的一員。

三、確據與警醒
  基於上述原因,保羅確信自己不可能與基督的愛隔絕,不論是患難、困苦、逼迫、饑餓、赤身、危險、刀劍都不會構成威脅(羅馬書八35)。耶穌面對不信的猶太人要求祂表明基督的身分時,祂回應說其實已經明明告訴了他們,只是他們不願相信而已,至於那些願意信的人,他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28-30)這一小段說明了救恩的確據是清楚的,前提是人必須因信而「在基督裡」,凡是在他裡面的人都是蒙基督保護的,而基督的保護能力最終基於天父的權柄,故此萬無一失,信靠的人可以安心。

  這裡可能產生的疑問是:如何確定信心不至於動搖?這是「信徒堅忍」(perseverance)的議題。原則上可以這樣回答:但凡真心信靠上帝的人,上帝會保守到底,凡離棄信仰的人,他們的信本來就有問題而不自知。然而,試探卻又是實在的,屬靈爭戰繼續進行中,魔鬼既如咆哮的獅子到處尋找可吞吃的人,就連大使徒彼得也像被「篩麥子一樣」毫無保留,所幸主耶穌為他向天父祈求讓他不至失去信心(路加福音廿二31-32)。彼得以過來人的身分說話:必須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務必謹守、警醒(彼得前書五8-9)。「警醒」是耶穌的經常教導(例:路加福音廿一34-36),即便在客西馬尼經歷掙扎的時刻,當門徒正睡意朦朧,他仍不忘叮囑:「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馬太福音廿六41)正如任何戰爭狀況,屬靈爭戰也有雷同。「常常警醒」是我們以真信心投入的責任,似乎是避免讓仇敵攻擊得逞的唯一秘訣!

撰文:李錦綸牧師/博士,加拿大華人神學院溫哥華教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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