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婦女在教會的事奉觀(3)—有關限制婦女事奉的經文詮釋

神學生:徐世瑤 傳道
指導教授:謝瑞龍 牧師/博士

今天的婦女之所以會在事奉中面臨這麼多的困境,有從傳統父權文化而來的,也有從錯誤的詮釋經文而來。依據加拿大溫哥華維真神學院新約教授戈登.費依(Gordon D. Fee)的觀點,解釋新約中的書信,要學習根據情境來思想,意思就是我們必須綜合當時的歷史背景、文意脈絡和整個信函的要旨,才能找出經文對當代的意義。茲就最常被引用來限制婦女事奉的三處經文做詮釋:

第一節 有關女人講道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管轄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提前2:11-14)

提摩太前書是保羅寫給在以弗所教會牧會的提摩太,從書信前言和結語可以明白,其主旨是針對當時以弗所教會所面臨幾方面的問題,尤其以防備傳異端為重。所以保羅提到女性需要專心學道,以提防假教師。

經文中的講道 διδάσκειν,原文是教訓或教導之意。另外,經文中女人 γυναικὶ 原文有妻子之意,男人 ἀνδρός 原文有丈夫之意。所以,此處適合的翻譯為:我不許女人(妻子)教訓或管轄男人 (丈夫),只要安靜。以免妻子受到假教師的引誘,像夏娃當初受到撒旦引誘一樣。

而且從前後文看起來這裡不是在談教會聚會,而是指日常生活,例如前面提到男人要舉手隨處禱告,女人不做編髮和奢侈的打扮,後面提到亞當夏娃這對夫妻,和女人生產的事。所以此處保羅應該是要求,喜歡教訓丈夫的妻子要順服男人的權柄,而不是禁止女人講道,否則他就不會在之前的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說明女人講道時需要注意的事項(林前11:3-5)。

故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林道亮牧師也是持相同的看法,他說:這段經文裡並沒有「不許女人講道」的蛛絲馬跡!事實上主在這裡要妻子尊重丈夫為一家之主,過快樂和諧的生活。

第二節 有關女人禱告或講道要蒙頭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3-5)

這裡保羅針對第一世紀哥林多教會聚會的文化習俗而寫,當時女人要留長髮,男人要蓄短髮,所以保羅勸告女人禱告和講道時需要蒙頭,而男人不許蒙頭。但是這問題在今日社會是沒有的,因此這規定不適用於現代,我們不需限制教會女性一定要蓄長髮和蒙頭。但是由此可知,保羅是允許婦女在公眾崇拜中禱告或宣講上帝信息。

第三節 有關女性在會中要閉口不言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林前14:34-35)

哥林多前書7-15章是保羅在回答哥林多教會向他所發的問題,他的教訓基本上是糾正性質,此處經文主要是在澄清教會發言的秩序。

經文中的婦女,原文也是妻子之意,這裡應該是對有丈夫的妻子而言,當她們並非受聖靈感動而說話,如同騷擾聚會,所以保羅要她們先在家中問自己的丈夫。保羅說有三種人在教會敬拜時要閉口不言:
在沒有人翻譯方言的情況下說方言的人(林前14:28)
未輪到他們說話的先知,包括男性與女性(林前14:30)
非受聖靈感動說話的妻子,她們應該先問過自己的丈夫 (林前14:34)
保羅在最後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

總之,聖經從未禁止女性在會中有秩序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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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從聖經、歷史和社會問題探討婦女的身份與角色》,(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1997)
林道亮,《是耶?非耶?論「我不許女人講道」》—基督豐榮團契網站
戈登.費依,道格勒斯.史都華,魏啟源譯,《讀經的藝術》,(新北市:華神,1999)
施福來,陳佐人譯,何笑馨編,《華人婦女神學初探—保羅對婦女的看法》,(香港:道聲,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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