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行動

盧健恆牧師
Open Door Ministry

2020年絕對是北美洲的基督徒所經歷最前所未見的一年:差不多大半年時間不能夠在教會當中聚會。連我們最重要的兩大節期:復活節和聖誕節,我們都不能相聚。對於很多基督徒、特別是一些「資深的基督徒」來說,這個是極大的「迫害」,因為好像沒有崇拜就沒有了基督徒的信仰活動,同時又不能向人和自己表明自己的信仰。

但今次教會的 “Reset”/ 關門又正好要我們反思何謂信仰和何謂信仰活動。究竟信仰活動與基督徒生活、甚至與神和人的關係是否有必然的聯繫呢?如果沒有回教會聚會是否就等於我們不是基督徒嗎?是否不回教會就不能向人表明我們的信仰嗎?

容許我和大家分享幾個我的看見:第一,我一直經常的說神沒有在我們的額上刻上「基督徒」這三個字是有衪的原因的。若有「基督徒」這三個字當然外觀上不一定美觀,但外人一定看見,一定知道我們是基督徒。

聖經
馬太福音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彼得前書 2:12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但從以上的聖經的教導我們就知道,神要我們作的,不是要我們憑外表叫人認出我們是基督徒。相反,神要我們在地上以行動去表明我們是跟隨神的人。在疫情當中,其實差不多每一個人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經濟上也有很多損失。很多人失去工作,甚至失去求生的能力。

但這正正是神的家向外展示好行為的時候:環顧世界各地,有不少教會在最貧窮和最有需要的時候,仍然愛護教會內外的弟兄姊妹及鄰舍:有的在缺乏下仍送上口罩和清潔手液、當人有需要的時候送上一個飯盒或為其購買生活所需品。教會沒有好像一些團體一樣要登上報紙或製造一張不能存款的大支票讓人看見。各弟兄姊妹只是默默的耕耘,不問收穫。甚至被人誤會以為我們集體聚集、散播病菌。但我們沒有介意,因我們服事的對象從來都不是那些指指點點的人,而是受傷、正等待接受幫助的人。

另一個體會就是教會是否有顏色區分呢?各人的領會、成長和接觸環境各有不同,各人自然有不同的見解和體會。物以類聚,各人自然會選擇一些較為適合自己的教會去參與聚會。

但是時局多變、民眾也有撕裂。有人贊成教會為免分裂,所以不要討論社會議題;也有人認為教會應該靠邊走,牧養他們選定的群體;亦有人認為教會要分色牧養。我認為三個都不是長遠解決問題的方案,因為當你進入神的家,你就是神家裏面的人,亦都是教會裏面的肢體。你有你的作用、我也有我的作用。你有你的看見、我也有我的看法。縱使大家意見不一,但我們仍是肢體,連於元首基督 (以弗所書4:15)。我們甚至可能覺得自己在屬靈上和看法上都絕對合乎聖經,所以不用理會反對意見的人的想法。覺得其他人離經叛道,可以拋於教外。若我們這樣行,我們和外面社區和政治團體又有什麼分別呢?

約翰福音13:34-35 教導我們 —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就是因為我們是神家裏的人,我們就要彼此相愛!對的,這個愛有相當的付出,也有相當的犧牲。很多時愛也不是出於心甘情願的。但這就是我們的宿命:我們選擇跟從主耶穌,我們就要學主耶穌一樣愛一些不可愛的人。主耶穌憐愛出賣祂的猶大,愛他到底。我們也要在這個沒有愛的世代彰顯愛。我並不是說這是容易做的事,有一些人我也是愛不下去的。但在這個後疫情的時代,我們就應該為着基督和教會的緣故嘗試去愛一些不可愛的人、愛一些和我們意見不一樣的人。原因只有一個:因為大家都是神家裏的人。既然我說自己是神的門徒,我的責任就是效法我的主耶穌去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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