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裡,人在跟從主耶穌之後,是有很大改變的。最顯著的改變,就是跟隨主耶穌的人,會專注於天國的使命而甘願犧牲。初期教會在短短數百年,便令整個羅馬帝國翻天覆地,其中一個主因,就是當時普遍的門徒都專注於天國的使命,願意為此而犧牲捨己。
反觀現在,我們不僅沒有透過福音令社會翻天覆地,反而甘願讓社會文化將福音和基督信仰淡化,令我們既不認為有必要專注天國使命,更沒必要為這個使命而捨己。我們的生活絕大多數以自己的需要為中心;我們的禱告以神可以怎樣幫助我們為目標;我們的服事以個人喜好為抉擇準則;我們與神關係的親疏則以神怎樣祝福我們來作衡量。這些問題,都是源自消費主義(consumerism)對我們的嚴重支配。
消費主義是一個世界觀,現今甚至變成了一種信仰模式。其基本意思,是我們用一個消費者的身份和角度,去衡量我們的世界。消費者最基本的要求,是在付出代價之後,必須得到商品或服務的滿足。作為一個消費者,在每次得到商品或服務之後,便會有一個「自己是否得到滿足」的評估。不幸的是,在社會消費主義的嚴重影響之下,我們每個人漸漸都以消費者的角度,去衡量所有的人與事。現在的夫妻、父母子女、朋友,甚至教會和人神關係,都被消費主義所影響。我們會用「我們是否得到滿足」來衡量我們的各種關係,包括團契生活、主日學質素、敬拜、聽道,甚至我們的祈禱。
事實上,消費主義在教會是一個非常普遍的意識形態,亦是一個阻攔我們去做基督真正門徒的最致命障礙。我們會不經意地用「對我有沒有幫助」,或者「我是否滿意」,來衡量會否繼續為一間教會付上我們的時間、力量和金錢。我們會對教會的音樂、信息、節目質素、關懷的適切,來對教會甚至對神作出評價。
可是在聖經裡,主耶穌傳福音卻是非常的「趕客」[註1]。他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祂向有意跟隨祂的人說「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和「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等話。如果耶穌的目的是趕客的話,祂的確十分成功。
在路加福音十四章,有不少人願意跟從耶穌。耶穌卻對祂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主耶穌傳福音的方式,明顯是一個趕客的方式,因為祂每一次說完類似的信息之後,絕大部分的人都離祂而去。
或許讀者們會不喜歡我用「趕客」這兩個字。可是主耶穌正正是不接納「福音的顧客」。人要成為主耶穌真正的門徒,便不可以成為福音的顧客。很多基督徒以為我們最主要的責任,便是去教會聽道。如果come & listen是你認為的主要責任,那麼你只是一個觀眾audience。主耶穌不只是要人come & listen,祂更要屬祂的人go & tell!祂要的是witness(見證人)而非audience(觀眾)。
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捨己,是違反現今社會的消費主義觀念。我們現在所置身的,是一個極自我中心的文化。我們不是不會捨己,只是每次的捨己都只會是生命的小插曲,而不會讓捨己成為自己生命的主旋律。很多的捨己行動,例如奉獻、事奉,都只會是發生在自己生活得到滿足及保障之後的後想(afterthought)。但主耶穌卻要求祂的門徒,去成為一群以捨己作為生命主旋律的人。
最重要的問題,是你認為主耶穌是否值得你去捨己、去背十架、去跟從祂呢?主耶穌是否值得你去改變你生活的方向?主耶穌是否值得你去做祂的門徒,而不是做祂的顧客呢?我們要問自己,主耶穌是否值得我們這樣做?耶穌說「follow me」,祂值得我們為祂赴湯蹈火嗎?
【註1】「趕客」:是粵語中的一個詞彙,指的是某些行為或態度使顧客感到不受歡迎或不舒服,從而選擇離開,通常帶有負面的意思。亦即「驅逐顧客」、「令顧客卻步」或「招致顧客流失」的意思。
撰文:黃心朗牧師,溫哥華華人浸信會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