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飲食條例?
在利未記第十一章,神規定了潔淨和不潔淨的食物,為要將祂的子民分別出來。
利十一44-45: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豬是不潔淨,海鮮只有鱗的魚才可以吃,其他如蝦蟹是不能吃。這些規定都容易理解,利未記第十一章也寫得很明確。但是在出埃及記廿三19有這樣的一條記載:「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它的小山羊。」到底是什麼意思?猶太拉比對這經文的解釋,就是奶與肉不能同時進食。我也問過一些猶太人是什麼原因,他們說:「用母山羊的奶煮小山羊是殘忍的事,本應奶是給小山羊吃,現在卻用來煮小山羊。」你接受這解釋嗎?
但是在聖經創世記第十八章8節的經文是這樣說:「亞伯拉罕取了乳酪和奶,以及預備好了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三位神的使者)就吃了。」亞伯拉罕接待天使的時候,卻將奶與肉一同吃。可見這飲食條例是從摩西律法開始的。
猶太人對飲食非常講究,但不是味道的講究,而是在飲食規條上講究,歸根究底是出於「有別」、「分別為聖」這個觀念上。
猶太人所遵守的飲食條例,稱為Kosher(כָּשֵׁר),含有「潔淨」、「完整」、「無瑕」的意思。猶太人相信神賜予他們神聖的身份和使命,在日常飲食上將潔淨和不潔淨的食物區分出來,所以他們只會吃那些合乎飲食條例的食物,不會隨便吃其他食物,特別是那些從其他國家來的食物。所以,在以色列旅遊時,不可隨意將食物給猶太人的孩子吃,特別那些正統猶太人家庭,他們是非常介意不Kosher的食物。
有一次去學校作文化交流時,老師也說明不要給孩子零食,一班學生中,有些學生是絕對不會食外邦人的食物,但有些學生是沒有所謂。有一次聽到導遊說,在哭牆遊覽時,有團友將食物給一位小朋友吃,當時正統猶太教的母親非常反感;另外,也不可以隨便將自己的食物帶到猶太人餐館或酒店裡,因為他們都是守Kosher的。
在猶太人居住的地方,都有Kosher餐館,就是合乎聖經飲食條例的餐館。在這樣的餐館,只可吃潔淨的食物,奶和肉不可同時進吃,連進食的地方也要分開,若沒有地方,只好賣單一食物,是不能在同一地方賣奶類食物和肉類食物,不能兩者兼備的,除此之外,他們還有其他的條例:
*在安息日不能開門做生意。
*每天工作前必須由拉比作點火祈禱,才可開始煮食;其他人不能點火,也不能熄火,中途遇到火滅了,要等拉比來祈禱再點火,晚上關門時,也需要由拉比作熄火禱告。
*所有食物,必須經拉比檢查過才可以使用。
*所有Kosher餐館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登記才可取得牌照。
*他們要雇一位拉比長駐餐館,工資當然由餐館支付。
*若餐館有酒牌,每當有客人叫酒,開酒的一定是男侍應,女侍應不能開酒,可能酒與女人使人聯想不好的事情。
Kosher餐館牌照不易申請,所以,有些餐廳沒有Kosher牌照,但也會按照猶太飲食條例去預備食物,而另外一些餐廳,就不管Kosher的規定,跟世俗的餐廳沒有兩樣,奶和肉一起吃,也有豬、蝦、蟹等食物。
在以色列的麥當勞,會將雪糕、奶昔、咖啡等等奶類的食品,安排在一個特別的小小隔離區。記得初來以色列,大約26年前 (1997),第一次去麥當勞吃漢堡包,店員問我:「要不要加芝士?」他這樣問,我以為要另外加錢,就說不要了。第二次,店員又問我要不要芝士,這次我問他:「是否要加錢?」他說不用。我事後才明白,原來猶太人飲食條例的緣故,奶類食品不能與肉一起進食,店員看我們是外邦人,所以才問客人這個問題。不過很久已沒有人問這個問題,因為Kosher廚房是不能夠將肉類和奶類食品放在一起,當時麥當勞應該沒有申請Kosher牌照,當時它還在安息日開店,後來還被人縱火,以抗議它在安息日開門。現在他們有分藍色和紅色麥當奴,你們知道有什麼分別?藍色是賣雪糕、奶昔、咖啡等奶類的食品,紅色是賣肉類的漢堡包。
你們如果去過以色列旅遊,有沒有注意到在猶太人的酒店裡,早餐和晚餐的餐具是不一樣。猶太人會使用兩套不同的餐具,因為奶和肉不可同時進食,連餐具也要分開,早餐一套餐具是吃奶類食品,晚餐一套餐具是吃肉類食品。
有些嚴格的正統猶太人,更有兩個洗碗盤和兩個冰箱。有一次,我帶一個旅遊團在酒店吃早餐,酒店方面知道有中國團,特別煮了一鍋粥,但他們不懂如何煲粥,火候不夠又難吃,於是自告奮勇教他們如何煮,他們當然很高興,當我入到廚房,原來廚房也有兩個,一個是奶類食品的廚房,一個是肉類的廚房,調味料也不能混淆,各自有自己的調味料,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有很多中國人,在酒店吃飯時,都會帶自己家鄉小菜:鹹蛋、鹹菜、老干媽、香腸、肉乾,應有盡有,甚至方便麵,在一些嚴謹的酒店,特別五星級的酒店,是不容許這樣做,若有人這樣做,酒店會將被不潔食物污染的餐具扔掉,費用當然由團友來付。
以色列的香腸和火腿是用雞肉、火雞肉或牛肉做的,奇怪的是,猶太人視魚為例外,它不算是肉類,它可以同時跟肉類或奶類食品一起吃,所以,早餐是不會看到火腿或香腸之類的東西,但會有醃製的鹹魚、吞拿魚。
所以,魚、雞蛋、蔬果是可以跟肉類或奶類食品同吃。晚餐糕點和雪糕是代用奶,不是真的牛奶。
有一次,在酒店吃早餐時候,發現有類似火腿的肉類,於是問服務生,他說那是吞拿魚做的,我真的給騙到了。另外,一般酒店晚餐會供應熱茶和咖啡,但不提供牛奶,有幾次遇到團友在晚餐時間,向服務生要牛奶,但卻給他們豆漿。又有一次,跟一位正統猶太朋友,在餐廳吃晚餐,他一開始取了一些沙律菜和類似魚塊的雞扒,他咬了一口就吐出來說:「這不是魚啊!」便將整盤食物放在一邊,重新拿取食物,他回來時,我問他原因,因為魚和肉是不同世界的,所以不能同時進食,要先吃魚後吃肉,在肚子裡也要分開呢!這也與他們「有別」的觀念有關。
*圖片由Canva提供,特此鳴謝valentynsemenov
撰文:黃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