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承續上一期加拿大毒品政策的前世今生(六)-海洛英 (4上)
〈減少傷害〉優劣比較
這政策源於八、九十年代,濫藥問題漸趨嚴重。再加上當時很多吸毒人士互用針筒造成對愛滋病的快速傳播,令到溫哥華成為全球愛滋病病毒帶菌者人數比例最高的地方。所以當時(2001年)溫哥華市的市長歐文(Philip Owen)採納溫哥華市毒品政策協調員唐納德‧麥克弗森(Donald MacPherson)的報告,推動《溫哥華毒品問題的四支柱方法》。
提出「四柱方案」(Four Pillars Approach)來嘗試解決毒品問題。當中的「四柱」就是:1. 防止(Prevention), 2. 執法(Enforcement), 3. 治療(Treatment), 4. 減少傷害(Harm Reduction)
什麼是〈減少傷害〉治療?這是針對吸毒成癮及防止愛滋病病毒蔓延的工作手法,表面觀念上仍然視吸毒是不好的,終極目標是幫助吸毒人士戒除毒癮。然而,對一些長期吸毒者來說,要他們立即完全戒除是不切實際的,需要有循序漸進方法協助減少份量。與此同時,由於法例仍然不容許藏毒,吸毒者多數在後巷打針,當警察執行任務時因要逃避,而引致出現不少意外,甚至死亡,於是引發出一系列措施來協助吸毒者(可以安全地吸毒)避免死亡,然後介紹戒毒,措施包括:安全注射屋、美沙酮(代替海洛英)、免費提供安全針筒(避免傳染愛滋病)以及社區教育。防止感染愛滋病則有免費分發避孕套,在學校及針對街頭性工作者的安全性教育。
在〈減少傷害〉方面,溫哥華最引發關注的是於2003年在溫市東端建立毒品安全注射屋(Insite)(筆者也在此時期任職戒毒社工)。一直以來政府都大肆宣傳這個安全注射屋如何大大降低因吸食毒品而死亡的人數。現實是,BC省因濫藥死亡的人數卻逐年遞增,由2008年有183人死亡到現在每年有超過2500人(2024年)。平均每日有差不多7個人因吸毒而死亡。這個數字比謀殺、交通意外及自殺所加起來的總死亡人數還要多。用結果看效用,捉不到老鼠便不是好貓!政策制定者真的要重新檢視現況不足之處,不單要減少死亡,更要減少吸毒人數,阻礙加入吸毒行列。
〈減少傷害〉的好處,普遍認為有助降低愛滋病、丙型肝炎等傳染病的蔓延外,還有
1. 對吸毒者建立支援並增加保護因素。
2. 將人們與過量吸毒相關的教育聯繫起來,以及轉介往治療機構,協助重建新生。
3. 透過提供急救藥物(納洛酮),減少濫藥過量死亡。
4. 藉此帶出盼望和治癒的訊息。
5. 減少恥辱感(sense of guilt),這通常與吸毒被歧視有關。
〈減少傷害〉的缺點,主要對此計劃的有效性仍然存在分歧。向濫用藥物的人提供乾淨的注射器會變相鼓勵吸毒行為,與傳統觀念「吸毒有害」但又提供支援顯得矛盾。對吸毒者支援越多,會吸引更多人進入吸毒循環圈,長遠看對社會整體未必有助,只會培養更多吸食人士。
〈減少傷害〉的討論:其實關鍵理念是藉有關措施來協助吸毒者戒除毒癮,轉介去合格的治療單位。但從筆者在此行內工作二十多年所見,政府投放資源給〈減少傷害〉的措施甚多,惟對興建治療單位卻遠遠不足,很多案主因久等無位下,重入吸毒圈,令人感到唏噓無奈。甚至有批評指政府是借〈減少傷害〉的措施來推諉戒毒的長遠方向,反映出短視及缺乏遠景。近五年的超高OverDose(OD)死亡數字,平均每日七人,正在說明現時的〈減少傷害〉的失敗,帶來更多人吸毒,戒毒設施不足,加上單人出租單位嚴重缺乏,社區上協助癖癮人士脫離毒海的支援極度不足,在此大氣候下,吸毒者的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
毒品政策走向寬鬆還是嚴謹,政黨政治取向也甚具影響力。聯邦政府於2006年由保守黨執政,總理哈柏次年推出了國家禁毒戰略。與民間要求更寬鬆相反,他強烈反對〈減少傷害〉手法,轉而支持執法管制,推進其反毒品議程。政府曾試圖關閉Insite,但在波特蘭酒店協會及其客戶Dean Wilson和Shelly Tomic發起憲法挑戰後未能成功。2011年,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關閉北美第一個受監管的注射點將違反依賴其服務的人們的《權利和自由憲章》。可見政府也並非可以「任由自主」,亦受到法庭(法律)約束,可見法治社會的可貴。
2005年保守黨哈柏政府下台,自由黨的小杜魯多上台,風向大改,2018年通過「大麻合法化」。2024年更因濫毒至死個案急升而推出「毒品非刑事化試驗計劃」,在BC省個人可擁有2.5gm硬性毒品(海洛英、可卡因等)為期三年。毒品政策已經轉入任由使用階段,政府似乎認為向吸毒人士供應純淨毒品便可減少濫毒致死,卻實質上令政府變成毒品供應商,不單是合法化,更是合理化,常規化,鼓勵吸毒。這是我們普天之下的人民意願嗎?
毒品政策 何去何從?
毒品,特別是指硬性毒品如海洛英,可卡因,經歷了百多年來的轉變,過由不受管制,到受管制,更不斷加強懲罰措施,以求受到約束,不致濫用。早期的毒品政策更涉及種族歧視,尤其是對黑人、華人為甚。經過七十年代青年人反叛,挑戰政府的大麻政策,越禁越多人用,加上八十年代濫毒及愛滋病傳染,出現了新的中間路線—〈減少傷害〉政策,並不斷擴大其領域,只要有助於減少濫用致死的方法,皆可以此名義推出,這便出現了最新的措施,毒品非刑事化,更進而免費提供毒品,甚至可以在自動售賣機購買,超級方便,為吸食人士提供非常貼身的照顧。政府如此寬鬆對吸毒人士,再繼續下去,將會有甚麼後果呢?
筆者從事戒毒社工20多年,在政府內部戒毒部門工作,看到的毒品問題是死亡數字年年加升,更多人加入吸食行列,這是最為心痛的。政府若要正面處理毒品問題,首先要定性毒品本身是一個不應鼓勵,不應合法化的有害物質。政府重點應該是阻止或減少未曾吸毒人士進入吸毒圈的可能性,增加對現有長期吸毒人士額外的照顧。對於已經吸食但並不太長久的人,應該要鼓勵強制性戒毒,並給予社區照顧措施,包括房屋、工作培訓、就業指引、社交支援等各種配套措施,令到吸毒人士可以有機會重新站起來,再次堂堂正正做人,不再依靠毒品生活。這是建立強健體格的長遠策略。毒品已經是社區問題,三級政府的頭痛問題,我們不可能視而不見。烈治文市居民因為他們積極發言,最後改變政府政策,停止了原來興建安全注射屋及中途宿舍計劃,給我們一個很好的示範,地方事務你我關心,改善社區萬眾一心。
圖片由Canva提供,特此鳴thecorgi
特此鳴謝作者提供資訊圖片
撰文:社會心,秋霖(溫哥華資深戒毒社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