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 Amos Tam
1你們為人子女的,要按主的旨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2因為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就是:「要孝敬父母,3使你在世上蒙祝福、享長壽。」4你們為人父母的不要激怒兒女,要照主的教導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1~4)
按主的心意聽從父母,對作兒女來說有時是一個挑戰!為人父母的要不激怒兒女,有時同樣艱難。
儘管兒女和父母都看重聖經教導,但看法因著年代的差異和處境不同,在許多事情上也會有不同看法。當父母懷著好意對兒女發出要求,並強烈的對兒女的選擇提出意見,往往會引來「激列討論」。作兒女的,一方面在探索著何謂「按主心意聽從父母」,一方面因著被父母激怒而流淚。淚水的成份包括「憤怒」和「不被信任和了解」,因此味道是又苦又辣。
直到有一日,當子女長大成人了為人父母,並且與自己親生的兒女爭駁時,這份又苦又辣的記憶會再次湧上心頭。這時候他們方才明白,原來當日自己的父母其實也不期望激怒自己,並且同樣暗暗地流著又苦又辣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