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 604-273-0223 電郵: vancouvertruthmonthly@gmail.com

5 C
Vancouver
2025年04月04日
spot_img

瞭解死亡(3):四個死亡

我們在上一期文章中,從歷史的角度探討了死亡歷史、救恩歷史及人類歷史的關係。今天,我們從人類歷史中的四個重要死亡事件來看人,以及人所管理的受造世界與神的關係。

從整本聖經中,我們看到神一直向人傳達祂造我們的目的,啟示錄 21:3 所說的:「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做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做他們的神。」【註1】

神和人的這種緊密的關係在創世之初確實存在。但是這樣的關係因為一個人的死而破裂,引發了更多人的死;後來又因爲一個人的死而與神破鏡重圓,最後神和人的關係,又因為死亡之死而更加牢不可破。這就是我們今天要看的四個死亡事件。

亞當(和夏娃)之死

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死亡事件,是亞當的死。前兩課我提過,死不是神的創造,也不是神的計劃。神創造人、賜給人生命時,人並不會死。伊甸園中有一棵生命樹,生命雖是神所賜,不是出於這樹,然而根據聖經的描述,這樹的果子可能與延續生命有關(啟示錄二十二2)。

亞當和夏娃的死是因為犯罪的後果。他們犯罪的整個過程,基本上就是後世的人持續犯罪的固定套路。因此,我們有必要仔細看看他們犯罪的過程,以此為借鏡。

犯罪的套路

人犯罪是從有犯罪的意念或想法,到實際執行犯罪才完成。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中教導:「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耶穌基督就是要我們從犯罪的念頭一產生時,就阻絕掉犯罪行的可能。

在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宗犯罪事件中,雖然是蛇引誘亞當和夏娃犯罪的,但是我們一定要先注意到一件事,就是夏娃似乎對神和神的話語的理解有偏差。那條蛇先扭曲神的話,牠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創三1b)對比神的原話:「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創二16a),刻意把神塑造得小氣,又嚴厲。而亞當和夏娃竟然沒有做出任何反駁。蛇一看他們上鉤了,就接著帶出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牠繼續扭曲神的話。神的原話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然而當蛇問夏娃時,她說的竟然是:「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創三3)從這些落差我們可以看出,其實亞當和夏娃並沒有太認真聽神的話。

這條蛇發現了這一點,於是牠更大膽的從扭曲神的話,到否定神的話。牠說「你們不一定死」,然後繼續加強神小氣、自私的形象,牠更加大膽的提出一個亞當和夏娃從來沒想過的想法,那就是變成像神一樣。

從這個時候開始,犯罪的念頭就進入了亞當和夏娃。夏娃開始為自己犯罪的想法找正當性。第 6 節說:「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做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這是犯罪的藉口,然後就罪行就發生了,她「就摘下果子來吃了」。

她不但自己犯罪,也拉著亞當跟她一起犯罪。「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從被誘發而產生了犯罪的念頭;到為自己找理由、找正當性;到犯下罪行;到拉人一起犯罪,甚至開始指使人犯罪,這是犯罪者的套路。魔鬼撒旦如此,人也如此。所以詩篇 1:1 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就是勸告人不要進入犯罪者的套路,甚至還一路從一個從犯、變成慣犯,到變成指使犯罪的犯罪頭子。而基督徒會走上犯罪得罪神的道路最最最初的原因,就是因為對神認識不足,以及沒有好好學習,並且聽神的話。

在亞當和夏娃犯罪的故事中,我必須澄清一點。雖然亞當看似無辜,他其實比夏娃更加可惡。回到創世記 2:17,神起初是把命令給亞當的。他先被造、先認識神、也先跟著神學習,理應是家裡的屬靈領袖,也應該保護夏娃。然而他沒有好好把神當初給他關於伊甸園中的各樣果子,和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命令正確的教導夏娃;當那蛇開始引誘夏娃時,他明明人就在身邊,卻沒有出聲制止。當那條蛇越來越扭曲神的話,甚至開始污蔑神時,他也完全不吭聲。當夏娃伸手去摘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時,亞當明明知道神說吃的日子必定死,也沒有阻止她。甚至自己最後也跟著吃了。亞當是完全的失職。更過分的,是當神問亞當做了什麼時,他竟然怪罪於夏娃,說是夏娃害他犯罪的。他也怪起神,說神給他造了夏娃才害他犯罪的。因此他的惡比夏娃更大。

亞當、夏娃犯罪的後果,是與神隔絕。創世記 3:19 是人類歷史,也是受造物的歷史上第一次出現對死亡過程的描述:「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接著亞當和夏娃就被逐出了伊甸園。

神學家 Charles Caldwell Ryrie 認為人類始祖被趕出伊甸園,並且不能吃生命樹的果子既是懲罰,也是恩典。因為他們犯了罪以後必須承擔與神分離的後果。【註2】如果在永遠活著的狀態下與神分離,簡直就是活地獄。因為地獄中的人就是永遠與神分離,不得見神的。

有人認為亞當和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並沒有像神在創世記 2:17 說的「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有的解經家認為該翻成「因為你吃的日子就成了會死的。」 become mortal)如果對照聖經其他經文對這個句子的用法【註3】,這句話有因犯了罪被宣判死刑的意思。在其他聖經經文中,被說過同一句話的當事人,都沒有在肉身當場死亡。事實上,亞當和夏娃從吃了果子,背叛神的那一刻,確實死了,因為所造成的後果已經不可逆了。他們從此已經不能與聖潔的神面對面,已經成了活死人了。但亞當的死所帶來的後果,遠比他們本身的死更嚴重。他們的死讓罪和死的權勢進入了神所創造,本應是一切都美好的世界,帶來的眾生的死。

眾生之死

當罪和死亡的權勢進入到了受造的世界,而人被逐出伊甸園後,發生了人類歷史上第一宗謀殺案,而且還是兄弟相殘的人倫悲劇。

當神看中亞伯的供物而不看重他哥哥該隱的供物時,聖經描述說:「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這是神對前面所說,人犯罪的套路的形象化的敘述。而且神告訴該隱,也是告訴我們面對罪的真正做法不是降伏在它的權勢下,而是反過來要制伏它。

罪伏在門前,就是有了罪的念頭。當初夏娃面對罪的念頭時,選擇降伏於罪的影響力,開始給自己犯罪的動機找藉口,接著就犯罪了。神告訴我們的,是當犯罪想法一出現,就要制伏他、消滅它,不容許我們和這個犯罪的念頭有關係。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 5:29-30 教導我們:「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要對罪如臨大敵,從會引導我們犯罪的根源就把它除掉。如果因為一時軟弱犯了罪,要願意承認自己犯罪的責任,不要像亞當和夏娃一樣,指控別人,甚至指控上帝為害我們犯罪的人。(例如有男人指責女性的穿著打扮引誘他們犯罪,或是有人說如果上帝沒有創造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人就不會犯罪等)

保羅在羅馬書 6:11 教導基督徒:「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罪是死的意思,就是對罪沒有反應,不會與罪產生互動。那麼罪就沒有辦法轄制我們了。但是我們都知道,人從我們的始祖繼承了罪性。當罪性存在我們的 DNA 當中,我們就很難向罪死。耶穌基督也是因為這個緣故,道成肉身來到世上,並且代替我們死,承擔了罪的工價。

基督之死

保羅在羅馬書 6:3-14 向我們解釋了基督的死如何將眾人從必死的命運中輓救回來。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他的主了。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 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六3-14)

這段經文很清楚地解釋了為什麼耶穌基督必須為我們死。因為唯有祂的死,人才能與祂一起治死這個罪身,才有能力脫離罪的轄制。也唯有因為祂的復活,所有與祂同死過的人,才能與祂一同復活。因此,我們在施浸時,要宣告受洗的對象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基督的死不但拯救了所有願意與祂同死之人,也拉開了拯救這個受造世界的序幕。羅馬書 5:19-23 說:「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這段經文的最後提到我們的身體將要得贖。這裡所說的得贖,不只是靈魂不死,而是身體的復活。我們會在之後詳細討論復活的肉體是什麼樣子。現在,我們只需要知道,基督徒所擁有的永生盼望,是包括一個全新、沒有罪性的身體的。當耶穌基督再來迎接所有跟隨祂的人,同時也宣告死亡的死期將近了。事實上,當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的時候,已經為死亡的死開始倒數計時了。

死亡之死

我在此前引用了以賽亞書 25:8 說神「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啟示錄 20:14 說「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
死亡和罪是緊緊相連的。當罪被從這世界上完全消滅,死亡也就沒有立足之地。當人有這個有罪性的身體,向罪還是活著的時候,罪就像病毒還能找到宿主一樣仍能繼續散播。一旦宿主都沒了,所有的人都向罪是死的,擁有沒有罪性的身體時,罪和死亡就沒有了宿主。但如同經文所說,神將會主動一勞永逸地除去罪和死。神對罪和死亡的審判,就是永遠的死亡。這是神的愛和公義同時的彰顯。

下一期文章我們即將進入第二個大的部分——邁向死亡。我們要一起學習面對各種死亡的情境。可能一開始會覺得不舒服,但這是我們一起學習基督徒如何用正確的態度,面對這件在人生中一定會面臨的事。

撰文:吳欣迪,現為大溫哥華聖道堂牧師

[1] 除了啟示錄 21 以外,還有出埃及記 29:45、利未記 26:12、耶利米書 31:1、以西結書 37:27
[2] Charles Caldwell Ryrie, The Ryrie Study Bible : New American Standard, 1978, Moody Bible Institute of Chicago, p.12.
[3] 如創 20:7、撒上 14:44、22:16、王上 2:37、42、王下 1:4、6、16、耶 26:8、結 33:8、14 等。

吳欣迪
+ posts

第365期 2025年3-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