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對華人歧視氣氛日趨嚴重。1907年9月7日,加拿大新成立的反亞裔聯盟(Asiatic Exclusion League)(包括華人、日人、印度人等)在溫哥華市府前組織了一次大規模的反亞裔集會,後演變為暴動,四千多名暴徒襲擊華人及日人聚居處,做成極大損失及恐慌,激發起華人發起大罷工三天,最後加拿大政府作出賠償。這是〈白人至上〉的種族主義的暴行,而帶領的竟然是當時溫哥華市長Alexander Bethune。筆者留意,此〈1907暴動事件〉在三級政府的官方溫哥華歷史紀錄中不見提及或只是低調一提!
到了1923年,仍然住在加拿大的華人盼望藉努力工作、與家人團聚的希望終於粉碎。聯邦政府徹底改革《華人移民法》,廢除人頭稅,而直接禁止華人移民加國。直至排華法在1947年取消前,24年來僅有不足100人可以合法進入加國。這是變相「消滅」華人,讓他們自然消滅,可說是另一種形式的種族滅絕!
《排華法》砸碎了華人與他們在國內的家人團聚、在加國養妻活兒的所有希望。留加華人過的生活真正是二等公民,因為沒有投票權,不能擔任公務員,不能購買某些土地,隔離華人及白人居住地區,政府容許白人對亞裔種族的歧視行為…等等。這些事實,是由前溫哥華市長Gregor Robertson在2018年4月22日正式道歉的內容中透露。
華人自此被欺壓歧視,完全被邊緣化,很多工作縱使有資格亦不能從事。著名例子是先僑溫金有先生(1861-1955),他是首位在UBC法律系華人畢業生,卻不能當律師,只因為他是華人,最後他只能作法庭傳譯!此時期(1923-1947)可以說是華人在加最黑暗時期。逆境中忍受被歧視,為生活求存,真不容易!
排華法何以會取消呢?
這首先要感謝在二次大戰時期的華僑,他們積極要求加入參戰,並且表現英勇,得到對加國貢獻的認定。例如羅景鎏(1909-2012),他是首位加入加拿大皇家海軍的華裔加拿大人,也是整支英聯邦國家聯軍的首位華裔海軍軍官。平反人頭稅鬥士黃金煥(1922-2012)先僑也是在1944年入伍,成為空軍最年輕教官之一。二次大戰時期,有五百多名華僑不但參軍,與白人同上戰場,更在二戰期間購買公債1000萬加元,以經濟支持國家,是實質行動表示。
外圍方面,中國在八年抗日戰爭中巨大犧牲,表現堅強,贏得各國人民尊重。中華民國與加拿大同是戰勝國,共同對付法西斯主義,彼此是盟國關係。美國在1943年也廢除其排華法,並且接受每日105名中國移民,加拿大素來跟隨美國步伐。同年,加拿大加入人權和種族平等宣言在內的〈聯合國憲章〉,有義務遵守實行民主、平等和人權。在內外形勢壓力下,加拿大最後在1947年廢除〈排華法〉。
然而,排華法取消,並不等於白人對華人的歧視立即消失!很多平反措施進展依然緩慢。華人有真正公平的移民渠道,還要等二十年後的1967年所通過的〈種族平等法〉,對所有移民皆用同一標準計分,不再因種族、膚色等而有別。這是一個劃時代的分水嶺,華人可以透過教育水平、語言能力、職業技能、年齡等公平申請,華人在加國的參與,正式展開燦爛的一頁。自1860年的一百年來,華人都是以二等公民身分生活,飽受歧視,逆來順受,可以說是苦盡甘來!
逆境求存夢成真
最先受惠的林思齊(1923-2010),他於1967年以計分法移民加拿大,經商成功,亦關注慈善公益,後被委任為BC省省督,是加拿大史上首位華人省督。加國首位華人總督伍冰枝(1939-)女士,父親是台山人,在香港出生,二次大戰後移民加國。陶黃彥斌女士(1945-2005),是中僑互助會前行政總監,1974年移民加國,對新移民服務非常關心。黎全恩教授(1937-2018),著名唐人街歷史研究學者,他於1968年移民加拿大,在維多利亞大學任教,是加拿大移民史專家。還有很多對加拿大有建樹的華人先僑,未能盡錄。
從上述例子,可見華人已經衝出安舒區(comfort zone),既可掌握英語善於跟各人溝通,亦學習本地文化,在多元文化中包容尊重,不再重蹈覆轍,自己人圍爐取暖,只顧自身利益而不顧公共責任。可以肯定的是,不論甚麼人,只要給予平等機會,讓其自由發展,皆可以發揮所長,為國家效力。
撰文:社會心,秋霖(溫哥華資深戒毒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