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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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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我好想你!

  看某周刊的一篇報導,令我心裡打了一個寒顫。報導中敘述了兩個相似的個案,都是「莫名奇妙地,失去伴隨兒女成長的寶貴時光!」心想:怎可能會發生這種事情呢?

  個案一的當事人梁太太,她帶著兩名子女自香港移民溫哥華。兒子唸小學,女兒唸幼稚園。兄妹嬉戲時,女兒不慎滑倒,面頰造成輕微瘀傷,被幼稚園老師誤以為虐兒,遂向政府有關部門(兒童廳)舉報,結果女兒被帶走。剛開學五天,這個新移民家庭便面臨母女分離之痛。當中可能涉及誤會、語言不通或其他問題。女兒被兒童廳「保護」,只允許母女二人每兩星期見面一次,每次半小時,後來延長至一小時。女兒見到母親就抱著媽媽,拼命哭喊,不知道自己為甚麼被帶走;母親則泣不成聲,半小時的會面沒說上幾句話,母女又被兒童廳的社工強行分離。

  女兒是被帶往寄養家庭。沒想到這樣的隔離,竟然長達兩年之久。梁太太和丈夫為了這事奔波兩年,到處尋求幫助,整個家庭被弄致破碎不堪。更甚的是在兩年內,女兒更換了四個寄養家庭。經過兩年的煎熬,梁太太雖然討回女兒,卻失去陪伴女兒成長的寶貴時光。這次經歷令女兒心理受到極大的創傷,個性變得畏縮、膽小,擔心再次與父母分離;母親則至今仍心有餘悸。孩子被迫與親人分離,造成難以預料的創傷,影響至深至遠。真是無奈的悲劇!

  上述事件實屬「無奈」,但現實中竟然也有「人為」被迫分離的慘劇。與上述事件相似,當事人既無「反擊」能力,也沒有說「不」的權力。我曾到一所托兒中心辦事,剛巧看到四、五名小朋友在排隊上洗手間。當我看到這些可愛的小朋友一個接一個從洗手間出來後,帶著無奈、不開心的呆滯表情安坐地上,鼻子感覺一酸。這些大約一歲半至兩歲半的孩子,既可愛又幼嫩,有些還要用尿片,這時多麼需要父母的呵護,卻偏要離開父母!負責人告訴我,孩子的媽媽要上班,故將孩子送到托兒所。許多父母為了養家糊口,或需要多掙些錢使生活過得較豐裕,便犧牲了還在襁褓中的孩子。

  這種情況可能還不算最差,因為在晚上或假日可以回到父母身邊。相對於那些為了進修、打拚、找工作或其他原因的父母,把未足一歲的孩子送回原居地由親人照顧,那似乎就好得多了。

  我有一位朋友,因為實在沒有時間照顧兩名孩子,故趁著暑假回國探親之際,把未滿一歲的小寶寶交給兄嫂撫養,自己則與太太、三歲的大女兒回到加拿大生活。我力勸他不要這樣做,因為這樣會對孩子造成無法估計的不良後果及影響。我還告訴他,我會把托兒中心的所見所聞,在專欄內分享這個話題。他則打趣說,一定不能讓太太看到這些文章,她看後準會改變主意。我默默為他禱告,求主軟化他的心,也求主憐憫這個孩子。因為他的決定,將會影響這個孩子的一生。

  我經常在講座中強調,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母必須給他們一個穩定的環境,才能使他們的身心健全地發展。孩子被轉到父母以外的家人、朋友或寄養家庭,對孩子來說,必定缺乏安全感。孩子的個性可能變得封閉,或者放任、自卑,不容易相信別人,對事情的看法也較偏激,不容易合作、服從。這些孩子缺乏發展健全人格中「愛」的元素,必然影響他們將來的人格發展,更會影響他們對婚姻及下一代的看法。

  在心理上,0-6歲是兒童成長的黃金期,與父母有依附的親子關係,建立對人的信任、自信、性格塑造、價值觀、道德培養等,都應該由父母直接給予,不應假手於人。父母也不應錯過這段最容易與孩子建立關係的黃金期。因為孩子的成長期一晃眼就過去,無法留住或重頭再來。

  在我曾經輔導的一個個案中,父母在孩子出生不久,就把他送回原居地。這個還在襁褓中的孩子,既感受不到從父母而來的絲毫溫暖,還欠缺與父母親近的機會,等到六歲進小學,甚至十一、二歲才接回來,令孩子出現嚴重的適應力問題,親子相處學習和人際相處等問題不斷湧出來。父母沒有經歷做父母的過程,感覺總教不好孩子;即使願意教導,也要花上加倍時間和精力,並經歷不少衝擊。我通常會讓這些父母認清一些事實,0-12歲之間離開父母的孩子,再回到父母身邊時,通常要付出三年才能抵消一年。換句話說,孩子離開父母六年,就需要花上十八年的時間去彌補,才能建立彼此間的感情與信任。

  這似乎有點誇張,事實上不少家庭確實出現嚴重的親子問題,需要更大的愛心、耐性、心思和時間教導孩子。有些父母雖然在孩子回來後的兩、三年,便可重建親子關係,那是因為他們肯花加倍心力彌補關係。但是我也看到很多家庭忽略彌補關係,或以縱容孩子的方法來維持關係,到了青少年時期,就出現很多意想不到的問題。

  盼望父母能重整照顧孩子的理念,在預備生孩子前,做好心理和現實的準備。有些父母預早做好計劃,協議在孩子出生後,媽媽先暫停工作(或轉為兼職),等孩子上幼稚園才做兼職的工作,唸小學後才做全職。基本上,在孩子的幼兒階段,父母要盡上教導和照顧的責任。若這樣做,產生家庭問題的機會便相對減少;反之,則會為孩子帶來一些成長的問題。這從我們的輔導個案中便可知一二。六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父母肯花上這基本的六年,就可節省未來的十六年、廿六年……,這是非常值得的投資。

  加拿大政府給生育後的媽媽有一年至一年半的產假,足見陪伴襁褓期的孩子多麼重要。盼望媽媽們珍惜這一年的產假,復職後也把孩子安排妥當,減少孩子有被遺棄的感覺。兒女是耶和華賜給父母的產業,教養孩子是父母的天職,有責任做好托管的工作。如果遇上務必要將孩子托管他人,夫妻二人必須作好協議,若能父主外,母主內,在經濟環境許可下,等孩子進小學後才工作,是最理想的安排;又或夫妻輪班照顧,雖然辛苦,也很值得。父母不妨藉禱告向神交託,祂必指引你路,給你正確的做法和理念,做一個盡責的好父母。不應為了私念,把責任假手於人,而剝削孩子本來可以過的快樂生活。

  不要讓孩子在遠方對你說:「爸媽,你們為甚麼不要我?」「爸媽,我好想你,你甚麼時候才接我回家?」千萬別把孩子「丟」給遠方親人,否則負面影響和問題一定存在,而且影響一生。

撰文:簡朱素英牧師,北約華人基督教會家庭事工牧師,多倫多親子教育資源中心創辦人

第350期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