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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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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死亡(2)死亡的歷史

我曾在此之前問了大家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死是否自然?從聖經來看,死並不是神的計劃,也不是神的創造。所以對神來說,死並不自然,也不是神所喜悅的。甚至是神所憎惡的。

我提出過第二個問題:死是善抑或是惡?從聖經的角度來看,死既違背神的心意,又是犯罪的後果,因此死的本質是惡的。死也將是神最後除去的仇敵。所以,從聖經的角度來看,死不但不自然,而且是惡的。因此神憎惡死亡。

這兩個問題讓我們清楚地看到,基督的信仰的獨特性。基督的信仰,或更準確的說,過著有基督生命的生活,並不是單單「勸人為善」這麼簡單。基督的信仰絕對不只是眾多「勸人為善」的宗教信仰中的一個選項而已。聖經裡面向人自我啟示的這位神,是一位創造、賜下生命,且要人活,不要人死的神。而所有信這位神的人能永遠活著的關鍵,就是要與這位生命的主緊緊相連。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神親自施行拯救,用只有神才能做得到的方法,把人從必死的景況搶救回永生之境。這就是聖經中所描繪的救恩歷史,也是從創世觀來看,人類和這個受造的世界的歷史。

這個救恩歷史的起源,就是死亡的歷史。如果死亡沒有進入到這個受造的世界中,就不需要有救恩。如果沒有死亡,人就會一直享受與神同在的喜樂;而這個受造的世界,也將一直享受著受造之恩,無需受到咒詛。然而這一切都因為死亡進入了神的創造,而改變。許多人說歷史是一面鏡子。古人說:「觀今宜鑑古,無古不成今」【註1】。學習死亡的歷史,讓我們避免重蹈人類始祖的起源。

死亡的起源

創世記第一、二章中,神只創造了生命,並沒有創造死亡。而且神看祂所創造的一切,和其中的生命是「好的」。中文翻成「好的」這個形容詞在希伯來文中形容其所修飾的事物是令人喜悅的(pleasant)、最棒的(excellent)、豐富(rich)、有價值的(valuable)、公義的(ethically right)。在開始看死亡的起源前,請記得神對祂創造的評價,以便對比有死亡之後受造物,特別是人的光景。

死亡是來自於罪。而罪的創造者是魔鬼撒但。約翰壹書三8-10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魔鬼不但自己犯罪,還引誘神最愛,並且是按著神的形象(就是有神的特質和屬性之意)所造的人犯罪。這一段人被引誘犯罪的歷史,就記載在創世記第三章。我們先看創世記二9、二16-17,然後看三1-7、11、16-24。這就是人從犯罪、連累其他受造物,到開始會死亡的歷史。在這段歷史中,我們看到人是受到魔鬼撒但的誘惑而犯罪,以至於從永生的人,變成必死的人。這也就是為什麼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八44說魔鬼「從起初是殺人的」。

死人的去處

既然從亞當、夏娃失去永生的資格後人都會死,那聖經有沒有說人死了以後會發生什麼事?我在此前提到聖經中肉體死亡的定義,就是靈魂離開身體。那麼靈魂從肉體離開後,到哪裡去了?牧者們常說已死的人已經到天父那裡去與神同在。這個說法的聖經根據在哪裡?

我們首先來看舊約中提到死就經常提到的名詞──陰間。中文翻譯成「陰間」的這個字。希伯來文是שׁשְׁאוֹל(sheol),新約的作者則大多用希臘文的ᾅδης(hades)這個字來翻譯。舊約時代的聖經人物,對「陰間」的觀念不是很統一。其實這是很正常的。因為神在舊約時代對陰間的啟示還不完整,就像救恩、、彌賽亞(救主)、天國這些真理一樣。舊約時代屬神的子民,對神的認識,也不如我們完全,因為神還沒有賜下聖經。神對真理的啟示是循序漸進的。因此我們會發現舊約的聖經人物,時而認為陰間是中性的,是所有死人都會去的一種存在(舊約的陰間比較像一種狀態或存在,而不是一個地方)。如約瑟被他哥哥們賣給人口販子,卻騙他們的父親雅各說他被野獸吃掉時,「雅各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創世記三十七34-35)有時陰間又帶有負面的意義。如何西阿書中,當神應許祂會施行拯救時,說:「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啊,你的災害在哪裡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哪裡呢?在我眼前絕無後悔之事。」(何西阿書十三14。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5引用這段經文來驗證基督徒得救的盼望)

還有一種看法和新約的觀點比較吻合,把陰間理解為不屬神的人的去處,如詩篇十六9-10:「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無論如何,聖經中所有到陰間的人都是「下」到陰間,而不是「上到」神那裡,而且是一種與神分離的狀態。【註2】但陰間不是地獄,只是一個不認識神的人暫時等待的地方。啟示錄告訴我們,地獄是在耶穌基督再來,並且施行最後的審判之後,所有名字不在生命冊上之人的去處。啟示錄二十12-15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如果陰間是不認識神的人在死後暫時停留的地方,那麼認識神的人又到哪裡去呢?

前面我們讀到詩篇十六10已經說了,神必不將祂子民的「靈魂撇在陰間」。詩篇四十九15說:「只是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神既然收納我們的靈魂,當然是把我們帶到祂那裡。另一個例子在使徒行傳,當司提反因為傳福音而殉道前,使徒行傳七55說「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那是耶穌基督準備迎接司提反高貴的靈魂,因為在59-60節司提反將死之際,他「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又跪下大聲喊著說:『主啊,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說了這話就睡了。」之所以說斯提反「睡了」,而不是死了,就是說他有一天還會「醒來」。

耶穌基督更是直接給所有信主的人這個確據。路加福音23章記載了耶穌基督受難的過程。當耶穌丁十字架時,祂的左右各有一個殺人犯與祂同釘。其中一個譏笑祂,另一個則是悔改,並且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廿三42-43)

從以上經文中,可以總結出人在肉體死亡後,靈魂會進入一個暫時等待的狀態。不信主的下到陰間,而耶穌基督的門徒則被迎接到與神同在,可以形容是「睡」在神的懷裡,像在樂園當中度假。根據聖經的預言,這兩類人都在等待耶穌基督再臨。至於後面發生的事,我們在《超越死亡》中再詳細探討。

死的末日

死亡的歷史的最後一段,就是死亡的末日。如前所述,既然死本來就不在神的設計和計劃中,神所預備的救恩歷史當中,當然就包括了要除滅死亡。因此死亡自己的末日,就是死要被除滅。以賽亞書二十五8說神「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而啟示錄二十14說「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個火湖,就是地獄。

必須要注意的是,死亡的歷史的結束,並不是人的歷史的結束,反而是人永生歷史的開始。死亡的死,代表的是罪永久從人間,和神所造的世界中完全被除滅,因為死是罪的工價。

死亡是因罪而發生,然後藉亞當和夏娃的罪入侵了神所造的美好世界,暫時轄制這個世界。我們很熟悉的約三16說:「神愛世界(原文為世界,而非單指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敲響了死亡的喪鐘,宣告死亡之死即將到來。在下一篇文章中,我們要更深入的探討死亡如何一步步掌權,又一步步邁向死亡。我們將要探討人類歷史中的四個重要死亡事件。

撰文:吳欣迪,現為大溫哥華聖道堂牧師

[1]《增廣賢文‧上集》
[2] 在陰間的人不會稱謝神(詩六5、賽卅八18)、不得見耶和華(賽卅八11)

第364期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