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話
神是信實的,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不是「是」而又「非」的;因為我,西拉和提摩太,在你們中間所宣揚的耶穌基督,神的兒子,並不是「是」而又「非」的,在祂總是「是」的。因為神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裡都是「是」的,為此我們藉著祂說「阿們」,使榮耀歸於神。那在基督裡堅定我們和你們,又膏抹我們的,就是神。祂在我們身上蓋了印,就是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哥林多後書一18-22)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裡都是「是的」。我們信主耶穌所得到的應許,不止限於今生,也有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四8)。在今生的應許不論有多少,不論是屬於哪一方面的應許都會實現,因為我們所相信的神是信守承諾信實的神。有的時候我們由於信心不足,會懷疑,甚至不信;但是神不因為人的信心問題,而使到祂的承諾落空:「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斷乎不能!神總是誠實的…」(羅馬書三3-4)
一.逆境中的應許
有的基督徒傳講福音的時候,告訴人信耶穌將怎樣蒙福,信耶穌有平安,信耶穌會得到神垂聽一切的禱告(有求必應),結果有的人信了耶穌之後,卻是還會遇到不如意的事和種種困難。其實我們也應該告訴人家,信耶穌之後,如果遭遇人生波折,是有主耶穌的同在,給我們人生的力量,信靠祂能夠平靜風浪!福音書記載了主耶穌與門徒乘船渡過加利利海時,門徒遇上大風浪,當時耶穌正好睡覺,他們呼叫主,說:「主啊!你不管我們嗎?」主耶穌起身斥責風浪,風浪立刻平靜了下來。這件事告訴我們,人生不可能總是風平浪靜,生活總會有波浪打擊的,但是主必賜下力量幫助。主耶穌安慰門徒:「我把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使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患難,但你們放心,我已經勝了這世界。」(約翰福音十六33)
有一個男士的妻子,患了癌病,夫婦都還沒有信主,心裡非常驚怕焦急。他的岳母去廟堂拿了符咒,燒水給患癌的女兒喝。他的哥哥則要求教會的牧師和弟兄姐妹代禱。當醫生要動手術前,這夫婦兩人決志信主。他們對哥哥和自己母親說:「我們現在心裡不怕了,因為我們有了主耶穌在心裡!感謝讚美主!」
二.生活中的應許
以前筆者一家人的生活,曾度過很貧乏的日子,因為當時教會能負擔給牧者的薪水很少。我妻子的一個親戚說:「你們的孩子在成長中,你這份收入根本沒辦法給他們接受好的教育。」因此勸我趕緊改行不要當牧師。但主的話語非常使人得到勉勵,天父是看顧我們的神:「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馬太福音六31-34)我得到了神的應許。感謝主的保守,我沒有離開教會不去事奉神;而我家三名孩子都能夠接受大專的教育!
在我所事奉的教會裡,有好些家庭都是我認識許久的,他們在二,三十年前的生活狀況是我知道的,如今他們都在生活上滿有神的賜福,因神的應許永不落空!所以,不要憂慮吃甚麼穿甚麼,只要信靠主,向祂禱告祈求,「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立比書四6)
三.靈魂不死的應許
有一個十三歲的小女生,當她知道自己所患的是末期肺癌時,就意識到在世上的日子不多了。她記得在主日學時所學到的福音真理,相信自己離世必會去到天堂。她在醫院裡寫了幾封信,請護士保存著,到她死後交給學校的同學,一封要交給她爸爸和媽媽。這封信給報紙刊登了出來,被稱為「天國寄給爸爸媽媽的信」。信裡這麼說:「彩虹的兩端,分別是兩個世界:一個是爸爸媽媽你們現在活著的世界,一個是天堂,是我現在所到的天堂。」她安慰父母,勸他們不要難過,因為在天堂很快樂,無憂無慮。
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十一24-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這話是需要怎樣解釋呢?信耶穌的人都是活著的時候信的,結果不是死了嗎?離世的信徒,都是活著信主的。主耶穌所說,凡活著信祂的人必永遠不死,指的是靈魂不死。對未信主的人來說,他們的靈魂是處在死亡中的,因為他們與永生神沒有聯結;直到人信耶穌為救主,他的靈魂從死亡中得救,靈魂就永遠不死了。「神愛世人,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也就是靈魂得到重生。「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從子的,必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卻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三36)凡活著信主的人,必永遠不死,是活著之時的應許,我們的靈魂必永遠不死。
我們怎樣才能夠得到神的應許呢?「憑信心就得到」(希伯來書六12);「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希伯來書十一6)。我們只要相信神,就可以得到神所賜下給我們的所有應許,神的應許在基督裡都必會實現。「因為神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裡都是‘是’的。為此我們藉著祂說『阿們』,使榮耀歸於神。」(哥林多後書一20)
(註: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撰文:關明初牧師
(本文蒙允轉載自《金燈臺》活頁刊第1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