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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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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是赦罪的主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你犯錯被發現時,被揭發時,心裡會是什麼感受?你的需求又是什麼?我想你心裡的感受一定不是滋味。會羞愧、會有罪疚感、會無助、會請求饒恕!你心裡一定是想得到恩典和赦免,而不是追究或受處罰。

  在約八3-11中,我們會看到一個犯姦淫的婦人,她被捉姦在牀,被羣眾帶到主的跟前,那些宗教領袖謀求主耶穌對這麼一位違反摩西律法的判決。

  首先,我希望大家了解,這一段經文是頗具爭議性的。爭議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

  1. 有人質疑最古老的聖經版本有沒有記載這一段。
  2. 有記載的,會把這一段聖經做一個特別提示的記號,以示註明。
  3. 也有一些版本把這一段放在路加福音廿一章38節之後。
  4. 還有小部分版本是把這一段放在約翰福音第七章36節之後。
  5.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這是聖經的一部分,只是不知應該放在哪裡而已。
  6. 有些神學家,如聖奧古斯丁,他們不解釋這一段,是因為覺得好像耶穌基督鼓勵人犯姦淫的罪並會從輕發落。
  7. 但亦有很多神學家認為這故事最具代表福音性的內容:耶穌是赦罪的主,祂來不是要定我們的罪,乃是要成全律法,作了我們罪人的贖價。

一、那圈套(約八1~八6a)

  中文版的八章第一節實際是七章的第五十三節,但中文版的譯者沒有這樣做,而把它歸到了第八章的第一節。經文說:各人都回家去了。這些是什麼人?從上文我們知道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約七32;45)。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去幹啥呢?聖經沒有交待。但從耶穌其他的慣例來看,祂是去禱告、去親近神。這是耶穌一向的行為,他喜歡到山上親近神。

  聖經說,次日清早又回到聖殿去教導,(約七14)耶穌在聖殿裡教訓人。很多人都來聽祂的。因為主說的都是真理,虛心追求真理的人都會愛聽主的教誨。今天也是一樣。

  當耶穌的教導進行了一陣子之時,特然引起了騷動。文士和法利賽人,這些人代表當時的宗教領袖,他們都是熟悉律法並死守律法的人。

  他們把一位正在行淫時被捉拿的婦女,把她帶到主前來討一個律法上的公道。這事從表面上來看,的確有它屬靈正義的成分存在。但問題在哪裡?那就是第六節,他們說這話,乃是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這句話把他們狐狸的尾巴給露出來了。他們追求的不是屬靈的公正,乃是要找到控告耶穌的把柄。那我們必須要問一個問題,就是這個圈套是什麼?他們又是怎樣設置的呢?

  這個圈套叫作「雙輸」,因為耶穌所面對的是一個摩西律法和羅馬律法的問題。

  如果耶穌說按照律法的需要,把這個婦人給打死。耶穌成就了摩西的律法,但卻違背了羅馬的律法,因為在那個時代,只有羅馬的皇帝凱撒有生殺之權。如果耶穌基督說不用把這一個犯姦淫的婦女處死,那祂就很明顯地違反了摩西的律法。由此可見,這些文士跟法利賽人真的不是好惹。

  但我們的主看透人詭詐的心。祂跟著說的真是一絕!也只有神的聰明和智慧可以這樣做。讓我們進入下一點,就是主耶穌基督如何聰明破解了這個的圈套。

二、那解圍(約八7-9)

  第七節說:他們還是不住的問耶穌。因為耶穌一直沒有理會他們。這個沉靜,沒有說話,有沒有什麼屬靈的意義?

  首先主的沉靜是對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不肖的態度。因為他們心機不正。其次祂的箴默是要將羣眾的注意力從那淫婦的身上轉移到祂在地上所寫的字。第三,祂的箴默是給他們時間去悔改,撤消他們對這婦人的控訴。

  但他們仍不斷地逼問,耶穌這個時候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因為之前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是在聖殿裡,坐在地上教訓他們。祂這時站起來,表示神要有所行動!耶穌的回答充滿了神的智慧。請大家注意他所說的:主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這一句話的意思就是說,在你們當中有誰是絕對完全的,絕對沒有觸犯律法的,又或者是在這一件指控事上是絕對清白的,那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大家要知道他們其實可能也犯了好幾個罪行:

  1. 根據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在犯姦淫的情況下被當場捉到的機率極低,因此不排除這起事件是有人刻意設局陷害,是一場有預謀的行動。
  2. 另外那男人在那裡?難道他們放了嗎?假如是這樣,這可能涉及證物毀壞。
  3. 有沒有可能當中的一個男人就是這案件的同夥呢?

  以上也僅僅只是推測可能的情景,但是,請大家注意在這個時刻,有一點是可以確認的,就是只有一位是無罪的、是完全的,就是主耶穌基督他自己。

  另外注意,耶穌並沒有說這婦女沒罪,主也沒有說她不應該接受處分。他只是要他們按律法的要求,那就是被定罪的人必須要有兩個或三個指正的人、句句屬實,才可定罪。換句話說,那拿起石頭打這個婦女的人就是見證的人。那問題來了,他們或多或少在律法上都干犯了神。律法的功能是使人知罪。說完這話,耶穌又回頭在地上寫字。

  有人問耶穌在寫什麼?聖經沒有明說。但是呢?有人有以下的猜測:有人說,耶穌可能在這個時候把律法寫在地上。另外又有人說,可能耶穌基督點名把在場的人的罪行逐一寫了出來。另外也有人說,祂也有可能是在寫某一段的聖經。也有人說,祂是在地上胡亂地畫,為的是拖延時間,讓他們停止他們的惡行。

  但聖經並沒有明說,我們也沒必要去亂猜。但是從他們一個個離開的行動來看,可以肯定地說,他們的良心發現,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而且也不乎合律法的要求,定罪需要見證人的指控才能定案。他們先前認為這樣做可以得逞,但沒想到,反而受到主的反撲,弄到他們措手不及,含羞離去。

三、那結果(約八10-11)

  根據律法,若沒有見證人,就無法定罪。這正是律法的要求與限制。

  當那些控告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因自己的良心責備,一個個離開後,只剩耶穌與那婦人站在當中。主耶穌便問她:「那些人在哪裡?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婦人回答說:「主啊,沒有。」

  此刻,這位在行淫時被捉、原本按律法當被石頭打死的婦人,卻因沒有見證人與控告者,得到了赦免與釋放(註:按當時猶太律法,必須有兩三個見證人才能定罪,且見證人須先下手投石)。

  然後耶穌這位唯一有資格定她罪的聖者,卻溫柔地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裡的罪是指一切的罪。

  這一個耶穌基督被質疑的故事,絕對是一幕「律法」跟「恩典」的爭戰,同時也是把人心的詭詐描述到極致。我們追求屬靈的人,特別要從這個故事裡學習寶貴的教訓。
這個故事帶來的三個重要的屬靈的功課:

1. 從宗教領袖的身上來看

  他們這一群有屬靈的熱衷,但卻對主的陷害和定意要置祂於死地的心,代表了今天一切敵擋神的人。對此等人,我們要絕對提防!今天我們所面對的挑戰,可能不再是文士或法利賽人,但那一般敵擋神的心態與行徑卻仍然存在,而且可以說過之而無不及。

2. 從這個犯姦淫的婦女身上來看

  這婦女的行為的確是不對的。按照律法的規定,她必須是要接受被石頭打死的處分。但不幸的是她的困境卻被人利用成為對付耶穌的一枚棋子。她代了所有犯罪的人,被罪所捆綁的人。即你共我。我們每一位都被罪所綑綁,沒有任何的出路。唯一的結果就是接受罪惡的審判,那就是死。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

3. 從主耶穌基督的判斷上來看

  我們的主真有智慧,祂充滿了恩典跟憐憫。投靠祂的人真是有福了,只要你嚐過那救恩美好的滋味,你就知道主的美好。律法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但神的慈愛卻更深厚!來到主跟前的人也從不被拒絕,就好像這個犯了姦淫罪的婦女,姦淫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罪。她是帶著羞辱、被強迫來到主前的。我想她心裡也斷定了這一次是死定了,沒有任何的出路,心裡也想好要面對自己的失誤和過犯。但卻蒙主的赦罪而喜樂的離開。主對這個婦女最後的吩咐,今天也同樣對你跟我說:「蒙恩的罪人喔,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讓我們這一群新造的人,過新的生活。

  還記得我一開始所問的問題嗎?當你犯錯被發現的時候,你心裡的想法是如何?那我現在告訴你,犯錯之後,人會有罪疚和不安的情緒。然後,我們需要赦免,和給我們重新站立的機會。

  弟兄姊妹,主耶穌基督是神,祂有赦罪的權柄。祂會赦免你的罪惡和過犯,洗清你一切的不義!願你經歷祂赦罪的平安。

圖片由Canva提供,特此鳴artplus
撰文:常思恩牧師

作者簡介:美國基督教創作傳播中心會長,達拉斯神學院教牧學博士,Landmark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宗教教育博士。曾在歐洲建植斯德哥爾摩華人教會和哥登堡華人教會,並先後牧養美國德州雅靈頓華人教會及達城第一華人浸信會,佳樂頓華人教會,泰勒華人團契,懷恩浸信教會和北德華人教會。

第366期 2025年5-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