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一月三十一日開始,任何人在卑詩省藏有少量毒品,將不會被加拿大法規定為違反刑事法。那些毒品在加拿大的刑事法中,卻仍然是受限制藥物。
聯邦、卑詩省及溫哥華市政府都支持這個立法。聯邦心理健康和成癮部長,在官方宣傳聲明中明確表示,批准這項豁免,是因為我們的政府致力於減少偏見,和減少藥物使用的危害。
您或許支持或反對這項豁免,這是民主社會人民的自由選擇。您是否知道,正在代表您的三級政府議員,是否與您的立場一致?這位人民代表,有沒有向您解釋這項豁免的利弊?
您又是否知道在聯邦上議院,有一位杜魯多總理委任的議員提出了一項,把毒品非刑事化的法案?這條S-232法案,現已在參議院進行二讀,標題是一項關於,製定非法物質非刑事化國家戰略的法案。
在華人聚居的列治文市,原來的兩位國會議員,都曾經多次很清楚表明反對把毒品非刑事化或合法化。但在2021年的聯邦大選,不少支持這兩位傳統保守派議員的選民,卻選擇了支持別人,或放棄自己的投票權。
在2019年的聯邦大選,列市中選區的黃陳小萍獲得19,037票,是總投票49%的支持;到了2021年的選舉,她只得到12,668票,37%的支持。同樣是列治文,在另一選區的趙錦榮在2019年取得17,478票,42%的支持;到了2021年卻只得到13,066票,33.5%的支持。列治文選民的投票率一直偏低,這次列市中選區的投票率只得46%,如果不是全國最低,就是全省最低。全國的平均投票率是62.5%。
為什麼在兩年疫情之後,這兩位議員失去了那麼多選民的支持(超過一萬人)。有些人當然是因為疫情,恐怕投票時會染疫,並且亦懶得使用郵寄選票,而選擇放棄自己的權利。有部分人可能是聽信謊言,懼怕趙錦榮提出的「海外政權委託人遊說政府官員法案」,將剪斷他們與海外親友的聯繫;更甚的是,有許多人被「反華」這個標籤嚇壞了。究竟「反華」是什麼意思,是在反甚麼?在加拿大國家選舉時,把反華或親華成為投票與否,或投票給誰,最決定性的議題,這反映了選民甚麼樣的心態呢?
選民是否知道,這兩位前議員曾經代表選民,作出過怎樣的國家政策投票決定呢?
其中兩個法案對很多華裔,特別是尊重生命及神權的人來說,他們都代表了您們的立場。在協助他人尋死及禁止轉換療法這兩個法案,他們都投下反對票。由於只有少數議員投下反對票,這兩項政府的法案都獲得通過,成為全國性的法律。現時,若病人覺得自己有不能忍受的痛楚,縱然生命尚未瀕臨可預計的盡頭,法律已賦與他尋死的權利。由明年三月開始,精神病人都可以合法得到幫助尋死。政府還在計劃把尋死的權利擴展至18歲以下人仕。
至於轉換療法,法案序言是這樣寫的:
「鑑於轉換療法對受到它影響的人員造成傷害…轉換療法對社會造成之傷害,除其他事項外,它基於並傳播關於性取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的神話(myth)和刻板印象,包括異性戀、順性別性別認同,和符合性別的性別表達的神話(myth),分配給一個出生時的人性別,比其他性取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更受歡迎;然而,鑑於這些危害,重要的是,要阻止和譴責提供轉換療法,以保護所有加拿大人的人格尊嚴和平等。」
每個故意提倡或宣傳轉換療法的人,都是犯有可公訴罪行,這項立法是加拿大極端思想執政者剝奪國民自由的創舉!把那些相信「神話」而提倡一個療程的人判處不超過兩年的監禁。
您是否為著在加拿大的法律條文,寫上這樣的「神話」而感到自豪?您是否支持若向別人提倡這個療法,會被判罰兩年的監禁?
如果要看這兩項法律C-4及C-7的原文,可在下議院網站上獲取,地址如下:www.ourcommons.ca
如果您活在耶穌的年代,當耶穌在客西馬尼被一群拿著刀棒的人逮捕時,您是逃跑離開的門徒,是在幕後密謀的祭司長、經學家和長老,還是在彼拉多審判臺前呼叫釋放巴拉巴,要求釘死耶穌的群眾。當然您還會說,我甚麼都沒有參與。就好像彼拉多說:「流這人的血,與我無關,你們自己負責吧。」
撰文:梁英年博士,時事評論員、溫哥華「週⼀祥談」電視節目主持,曾長期任職聯邦政府部長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