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納集團(Barna Group,基督教民調機構)在2004年9月發表了一個研究報告,指出重生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離婚的機率是一樣的。受訪者沒有被要求將自己描述為「重生」,同時被歸類為「重生」並不根據他們所屬之教會或教派或參與性。(註1)然而,一個重生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生命表現是否沒有分別?到底為什麼需要重生?什麼是重生呢?
為什麼需要重生?
人需要重生最少有兩個原因。首先,以弗所書二1-3讓我們知道,一個人在重生之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那時人的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在我們重生之前,我們是活在沒有盼望當中。我們以自我為中心,我們自私的活著,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我們對神是悖逆的。我們隨著肉體和心中喜好去行,本為可怒之子,我們其實是活在神的震怒當中。可能有人會問,我們本來的生活方式沒有什麼不妥啊!當我們沒有看到另外一個可能,或者說另外一種選擇,我們可能會覺得原本的生活方式還蠻好的。什麼是另一個可能?或另一種選擇?舉個簡單的例子,活著不一定是要自私的,另一種選擇是生命可以充滿愛,在人與人之間可以有信任,總比在別人面前戴上面具好。
另一個原因是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記載了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約翰福音三1-3:「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不能見神的國,就是沒有永生,就是不能與神同在,就是在罪的永恆刑罰當中。
到底重生是什麼?
第一,重生是新的生命而不是新的宗教(註2)
在約翰福音三1介紹了這位尼哥底母是法利賽人、是猶太人的官。法利賽人在猶太人中是最嚴謹地遵守宗教禮儀和生活方式,但是在約翰福音三3,耶穌告訴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耶穌要告訴尼哥底母,他所有的宗教,所有了不起的法利賽式學習、紀律和守法,都不能代替重生的需要。事實上,這些嚴謹的操練很可能會更明顯地表明重生的必要性。
尼哥底母所需要的,你和我所需要的,不是宗教而是生命。提到重生的意義在於它給人帶來新的生命。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尼哥底母還活著。他在呼吸、思考、感受和行動。他是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但顯然,耶穌認為他已經死了。尼哥底母沒有屬靈的生命。在屬靈上,他是尚未出生的。他需要的是生命,而不是更多的宗教活動或更多的宗教熱情,這些他都已經有很多了,他缺少的是屬靈的新生命。
當我們投入教會,參與教會的活動時,我們是將它當作宗教活動,抑或是新生命的自然流露?宗教活動和新生命的流露有什麼分別呢?宗教的活動是你可以選擇要不要參與,但是生命的流露,不在於你的選擇,而是自然的生命表現。很可惜的是,很多時候我們在教會中的參與,顯示出我們是在選擇性的參加宗教活動,而不是我們生命自然的流露。這裡並不是要反對你可以有選擇性的參加教會活動,也不是說必須強迫你參加教會的活動。教會安排的許多活動,是希望能夠幫助你的生命成長,得到培育與裝備,在當中學習彼此相愛。在這些活動中必定有付出,也能夠有得著,我們是否只選擇對自己方便,只要求得著而不必付出的活動?你和我是存著哪一種心態來投入教會?我們是否愛神的話語;是否在屬靈上有渴慕;是否願意彼此相愛、彼此建立就反映出了我們生命的內涵。尼哥底母(包括我們)不需要更多的宗教,他需要生命──屬靈的生命。重生帶來新的生命。
第二,重生是體驗超自然而不僅僅是肯定超自然
約翰福音三2,尼哥底母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換句話說,尼哥底母承認耶穌從神那裡來,正在做神的工作。承認有神及肯定基督徒生命的美好並不能救我們。重生是超自然的,不是自然的。約翰福音三6強調重生的超自然本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們的肉身是自然而有的身體,新的誕生/重生是由神的靈所帶給我們的。重生當中發生的事情是聖靈超自然的工作,將屬靈的生命給予本來沒有生命的人。耶穌在約翰福音六63又說了一遍,「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
重生是神所作的工,聖靈來使人重生,使人得到新的生命,這不是人靠著肉體能做的。我們靠著自己,不能夠有生命的改變,乃是靠著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工,才能夠有不一樣的生命,這是在我們身上體驗並活現出耶穌復活的生命。我們體驗聖靈的能力,在生命中顯出的超自然,使我們能夠活出以往本能中所不能夠展現的美善。
第三,重生是新的本性而不是改善現在的本性
重生不是在現有的生命當中加以改善,而是建基於一個新的生命。約翰福音三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水和聖靈生是什麼意思呢?(註3)從耶穌責備尼哥底母這位熟悉舊約律法卻不明白重生的法利賽人,讓我們知道應當從舊約聖經中了解水和聖靈。從以西結書卅六24-28節,我們明白了水的意思,那是指被潔淨、脫離一切的污穢,是被赦免和原諒。但是,只有被潔淨、脫離一切的污穢還不是足夠的。我們需要成為新人,你和我需要新的生命,有新的看見,新的價值觀,新的思想方式。這就是以西結書卅六26-27所要表明的,「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在重生裡面,神取出石心,放入肉心。我們本來已經死了的、對神不感興趣的石心,換成一顆能感受屬靈事物的肉心。有聖靈在我們心中,我們有了一顆新的心,是對神有反應的心,這是我們有了新的本性。
撰文:羅天恩傳道
【註釋】
(1) “Born Again Christians Just As Likely to Divorce As Are Non-Christians,” Barna Group, accessed May 5, 2022,
https://www.barna.com/research/born-again-christians-just-as-likely-to-divorce-as-are-non-christians/.
(2) “What Happens in the New Birth? Part 1,” Desiring God, November 25, 2007,
https://www.desiringgod.org/messages/what-happens-in-the-new-birth-part-1.
(3) “What Happens in the New Birth? Part 2,” Desiring God, December 2, 2007,
https://www.desiringgod.org/messages/what-happens-in-the-new-birth-par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