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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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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婦女的教會事奉觀(2)—從聖經看神在姐妹服事上的心意

徐世瑤傳道
Carey 克里威廉神學院 MACM 基督教事工碩士

我們上期談到今日姐妹在教會事奉所面臨的困境,大家一定很想了解神透過聖經對姐妹服事方面,所啟示的心意究竟為何?為何各個宗派或教會的教導和做法大不相同?當我們解釋經文時,最忌諱的就是斷章取義,意即拿一小段經文,也不分析它的上下文、歷史背景和整本聖經的脈絡,就強說是神對普世教會的命令,而忽略了聖經原來的意義。今試從聖經的倫理學模式:創造、墮落和新造三方面,來分析聖經中的婦女事奉觀:

創造與婦女事奉
根據創世記的二段記載(創世記1:26-27, 5:1-2),從神起初的創造來看,「人」(‘adam 亞當)這字在希伯來文文法上是一個集合性名詞,意思「人類」(human person)。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樣式創造人,有男有女,當「人」(‘adam)獨居不好,上帝將「人」區分為男人 (‘ish) 和女人 (‘ishshah),是不同性別身份,卻共用同一字根,而且原是骨肉相連的人(創2:23),在「二人成為一體」(創2:24)的敘述中,淋漓盡致地表達出男女相互、平等和愛的夥伴關係,沒有暗示男性領導或女性服從的階級意識(創1:26、28),他們不但在神的形象上同等,而且一同受託,肩負生養眾多、管理全地的使命。

常有學者認為,女人是居於男人之下,是次等的「幫助者」(創2:18)。然而「幫助者」(‘ezer)這個詞在舊約中用於指人時,除了一處提到大衛外,總是指向上帝(有29個地方)是我們的「幫助者」。「幫助者」一詞是戰友同盟的恩惠關係,而非等級的問題,不應被理解為對男人的服從和服侍;相反的,女人作為「幫助者」與男人一起侍奉上帝,在愛的夥伴關係中具有相同事奉的權力、義務和使命。

墮落與婦女事奉
然而當女人受了撒旦的引誘,摘下分別善惡的果子吃了,並將果子給了與她同在一起的丈夫(中文和合本漏譯了英文 NIV 聖經的 who was with her 一段),她丈夫就吃了。這表明雙方都參與了對上帝的不順服,女人和男人是一起犯罪(創3:1-6)。這時創世記(1:1-3:7)所描繪的相互、平等和愛的夥伴關係現在可悲地被罪破壞了。始祖墮落後,上帝對女人宣告了丈夫要管轄妻子 (創3:16)。但是這只限於夫妻關係,並不包括一般的男女關係。

新造與婦女事奉
上帝透過祂愛子耶穌基督的生命作挽回祭,使凡把生命交託給十字架上的聖子耶穌,而願意一生信靠跟從神的人,無論男女都可以得到救贖,成為神的兒女。既同有神的生命,無論男女都可以效法神,這就是恢復神形象和樣式的意義;而效法主就得門徒的新身份。而五旬節聖靈的澆灌 (徒2:17-18),應驗了主前八世紀,上帝透過先知約珥宣告:不論男、女、老、幼、貴、賤,去傳揚其愛子國度。(珥2:28-29)所以在基督裡,不分男女都成為一了(加3:28)。

所以我們在耶穌基督的新造裡,夫妻關係中的妻子應以丈夫為頭,在主裡順服丈夫;但是在其他關係上,兒女有同等的特權與本份,要按聖靈的恩賜與呼召,在愛中合夥去拓展神愛子的國度。下期我們會從一些有關限制婦女事奉的經文,來詮釋聖經中原來的婦女事奉觀,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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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從聖經、歷史和社會問題探討婦女的身份與角色》,(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1997)
  • David M. Scholer, 《Women in Ministry》美國富樂神學院網站 https://www.fuller.edu/womeninministry/#article

第334期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