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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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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與新約聖經

李日天博士
加拿大華人神學院温哥華聖經研究
助理教授及助理教務長

當提到考古學時,經常有人問的問題是:「考古學如何證明聖經內容的真實性」。在發問時,他們通常已經假定和期待會有一個正面和鼓舞的答案。跟這個問題相關的是,他們也會以為 「聖經考古學」,這個已經被很多考古學家所屏棄的名稱,是一個貼切的專有名詞。


以上的問題和詞彙已經暗示了幾個假設: 首先,考古學是跟聖經的內容只有正面和密切的關係。他們甚至乎會認為,至少在現今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地區,考古學存在的目的是為信仰服務,是在神學這更重要的科目之下的次一等學科。


但以上某些想法,卻反映持見者在某程度上誤解了考古學的本質、方法、限制、和角色。因此,我們需要清楚認識考古學的定義。簡單來說,考古學是以人類有意或無意地遺留下來的物質和痕跡,去探究在過去某時間和地點的人類,包括他們的活動和文化。


考古研究的過程面對非常多的限制,再加上在嚴謹的監控下,以致往往並不能得到很多人所期待的大膽結論。我們要謹記一點,從發掘出土的文物很多時候是非常少的。不少長年累月在地下的東西已經消失。能夠逃過被有機物侵蝕的,也可能被後期的人類活動和土地利用所破壞。某些地方,特別是已建區,並不可以輕易地進行發掘。因此,所遺留和保存到的,通常都是殘缺不全,只能反映過去的一小部分。


而且,人類活動也不一定留有可以讓後世跟進的考古數據。例如,雖然有些新約聖經中出現過的人的名字可以在碑文上找到,包括希律、彼拉多、士求保羅、和迦流等。碑文是獨立於新約的實物記載去證明這些歷史人物是曾經存在過,但我們卻不能進一步透過考古方法去證明或否定他們在聖經中提及過,卻沒有實質痕跡留下的對話和與其他人的互動。同樣地,即使考古數據顯示出某個新約聖經提及過的聚落於第一世紀是有人居住過,某建築物在這時代確實存在,我們卻不能利用考古方法去證明或否定新約聖經所記載,在裡面發生過的故事。相反地,大部分新約中的人物並沒有在第一世紀的碑文提及過,但我們也不能一口斷定他們是虛構的角色。


考古學的目的並不只是狹窄地去探究在聖經出現過的地點和人物,和去證實聖經提過的某些東西。其嚴謹的方法也不會把那些跟這些目的沒有太大和直接關係,卻能夠告訴我們過去重要的一面的數據看為次要。


在某些方面,考古學是跟新約聖經有正面的關係。但這關係卻是間接的,更直接牽涉到的是新約聖經書卷所誕生、和新約人物所身處的世界。考古學的一大貢獻是讓我們更了解耶穌和聖經中的其他人物在過去的社會、文化、和日常生活。所研究的題目可以包括猶大人的飲食習慣、與潔淨有關的習俗、墓葬、會堂、房屋、工農業生產、以及地區性和跨地區性貿易、城市規劃、聚落分佈、和外來的文化影響等等。所考慮和研究範圍的大小可以從一件或一堆出土文物、到一間平房、廢物堆、整個聚落、聚落群、甚至更廣大的地區包括猶大、加利利、地中海東、和近東。從新和舊的考古數據之間的關係出發,我們對耶穌、保羅、其他使徒、上層階級、以至普羅大眾所生活的年代和世界的社會及文化處境,可以重組出一個更清晰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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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期 2021年4月